深圳警方发布公共安全指数

14.04.2016  11:55
以110警情数据为主要依据,反映地区实际平安状况

4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了深圳公共安全指数,该指数今后将每周二通过媒体、网络等平台发布。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促进深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提高市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深圳市公安局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选取了各街道“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3项与群众生活最密切、影响最直接的项目作为3大基础模块,细分为8项指标(八类恶性警情、多发性侵财警情、其他刑事治安警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警情、一般交通事故警情、交通拥堵警情、致人死亡火灾事故警情、一般火灾事故警情),经过加权计算、综合比较,形成该街道的“公共安全指数”,再通过对全市59个街道进行综合赋分,得出具有参考意义的区域公共安全指数。

指数内容以百分制的形式展示,分数越高,证明该街道当周该项目内容的实际情况相对更好,市民群众可以通过比较看出各街道的大致公共安全情况,以及相较于其他区域的优势、弱势。

据悉,深圳市公安局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课题组,充分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对国内已公开发布“平安指数”的城市进行了深入考察。

通过定性定量测试分析,对照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他们设计研发出以110警情数据为主要依据的深圳“公共安全指数”模型体系。通过发布深圳公共安全指数,能使社会公众更直观、更详细地了解本地区公共安全状况,有利于促进全民创安、共建共享的“大平安”格局建设。

据介绍,发布深圳公共安全指数,是为了反映地区实际平安状况,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构建深圳公共安全指数这一社会治理创新手段,将社会治理与平安建设相融合,用简单易懂的数值来直观反映、衡量地区平安建设成果,促进市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进而关注治安、参与治安,有利于“平安深圳”建设的深入推进。

目前,深圳公共安全指数由深圳市公安局发布,其中的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全部由深圳市公安局具体提供,仅供市民群众及各区、各街道参考。

下一步,深圳市公安局将密切跟踪数据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展指数构成,获取更多数据来源,逐步考虑影响民生问题的其他指标因素,对现有的成分指标予以优化调整,逐步形成集发布、分析、预警、督促、考核等一整套配套机制,推动评价对象通过公共安全指数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点,更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来源:人民公安报 记者:卢 笑 通讯员:陈海平  编辑:牧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