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足协被指为截留今年巨额转会费专门出台新规

10.12.2015  09:47

  “足球少年天价转会卡壳”追踪

  南都讯  记者陈思福  陈荣梅  足球少年天价转会风波(南都曾作连续报道)继续,教练称不想在 深注册,培训费应向基层倾斜。2005年版的《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转会管理(暂行)办法》是否存在?中国足协对青少年转会及转会费(培养费)的分配有 规定,深圳为何不执行?《深圳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输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下面简称“奖励办法”)如何出台,为何未体现监护人的贡献?深圳足协称几年 来的转会费都在账上,没有挪作他用,但为何又不肯公开具体账目?

  南都记者在12月2日和12月4日给市文体旅游局发了采访函,希望 作为深圳足协的上级主管部门,能够查清楚上述大家关切的问题,不过,市文体旅游局一直都没有给予回复。12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市文体旅游局,局长张合运 表示只能对《深圳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输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给出说明。

   足协把钱留给自己

  今年8月21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给各区文体局下发《深圳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输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区文体局等单位的意见。该“奖励办法”由深圳市足球协会(市足球管理中心)制定,总共4页纸1000字左右,落款时间则为2014年8月1日。

  “这 个奖励办法,就是专门针对段刘愚和此次5名国少队员的转会而专门制定的,以前被足协卖出去的队员,也就5万10万,根本就没有人在意,现在是几百万的转会 金额,足协自己制定制度,把转会费留在自己口袋里,年初段刘愚的100万转会费,现在就在足协的账户上;而按照深圳足协的这个奖励办法,转会费的65%归 深圳足协所有,只有35%是给训练单位和教练,我们培养出来,足协把球员卖了。”一名基层教练说。

  “奖励办法”到底是什么时候制定的,为何今年8月21日下发,但落款日期却是2014年的8月1日,是否如教练员所说,是为了分配今年的巨额转会费?

  12月3日,深圳足协召开媒体通气会的时候,足协秘书长李少辉在会上表示,起草时间是2012年底2013年初,具体时间还需要去查一查。成文报上去则是在2014年下半年。

   深圳足协最多拿10%

  市 文体旅游局局长张合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转会费的分配,要考虑到市、区、学校、教练、家长等各方面的贡献。张合运表示,今年年初段刘愚转会山东鲁能俱乐部 的时候有100万元的转会费,怎么分配这笔钱?这个问题以前没有遇到过,全国也很少这样的事,突然来了100万元怎么办?于是让深圳足协先拿个方案出来, 当时就要求要考虑到市、区、学校、教练、家长等各方面,足协在调研后就拿了目前这个征求意见稿出来。据其称,《奖励办法》正在征求意见的阶段,还没有形成 正式的方案,会责成深圳市足协,就奖励方案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在福田体校足球教练赖健看来,深圳青少年足球之所以有现在的成 绩,是因为基层教练、学校这十多年来努力的成果,现在有成果了,这么多孩子转会出去,钱都进了足协的账户,应该给大家一个说法,“我觉得转会费的分配,要 向培养单位和基层倾斜,这样基层教练才有动力,才能培养出更多的人才。

  “我觉得深圳足协应该执行中国足协的规定,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深圳足协最多也是拿10%,其他的应该根据贡献分给培养单位和监护人,培养单位的贡献深圳足协可以制定细则,而不应该违背中国足协的规定,自行制定。”张军说。

  (深圳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