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窗抛物罚500举报查实奖500 自愿停驶可抵罚款
丢烟头司机被带回交警局接受调查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石华 实习生何强近年来,随着私家车逐年增多,车窗垃圾也是屡见不鲜,不仅损害了城市形象,还危及行车安全。从25日开始,深圳的隐形战车将再次出动,在全市范围内查处车窗抛物,一旦被抓到,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将面临500元的罚款,而市民提供证据成功举报的,也会奖励500元。
案例
丢个烟头,罚款500!
25日上午11时许,在梅观高速梅林收费站广场,一名司机吹着空调,坐在驾驶室里抽着烟。随后,司机大力吸了一口,兰花指一弹,烟头落地,当场被交警的隐形战车抓住。
扔个烟头竟然要被警车拦停,司机当场被吓傻,回去把烟头捡了起来,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证据确凿,交警还是把司机带回了交警局接受调查。据司机邱先生介绍,他从东莞第一次来到深圳,下高速时导航突然失灵,心烦气躁下才抽了几口。“点了根烟最多抽了3口,我抽的时候手在外面,导航搞来搞去没搞好,准备走了就丢了。”
邱先生说,车窗抛烟头被抓他没话可说,但事后已经立即捡了起来,交警连警告都没有就立即处罚,对于一个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的打工仔而言,一个烟头500元实在太冤枉了。
邱先生并不是第一单被罚的对象,8月10日下午,有市民微博举报,8月8日在盐排高速上行驶的,一辆号牌为湘M5GA××白色小轿车后座上有人不断地往车窗外扔垃圾。深圳交警已对该车处以500元罚款。这是交警办理的首宗市民成功举报往车外抛物的案件。
做法
鼓励市民“随手拍”
采访中,许多市民反映,他们曾见到过别人从车窗扔出来的各种垃圾,自己也曾这么做过。还有市民曾经见到有人从车里往外扔出了一整瓶绿茶,刚好有辆车从后方快速驶来,为躲避这个滚落在地上的物体,后方车主只好猛踩刹车,险些酿成追尾事故。
据深圳交警介绍,从25日开始,他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车窗抛物”的专项行动。除了会加强警车的巡逻力度外,“隐形战车”和“隐形战士”也会全部出动。深圳交警将发动全市150名交通信息员和所有义工团体,积极摄录举报交通违法。同时,倡导市民利用拍摄设备“随手拍”(手机、摄像机、行车记录仪等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将拍摄下来的司乘人员向车外随意抛洒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向交警部门举报。
深圳交警局勤务科副科长刘忠强表示,加强路面巡查的同时,每个大队会安排一个视频席位,在全市中心区域车流比较密集的路口,全程对路口的违法行为进行缉拿。他还介绍,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一经发现将会面临500元的罚款,而市民提供证据成功举报的,一经核实也会奖励500元,但要拿到奖金,就必须具备以下三点。“违法行为全程要记录;车牌和颜色要具备;乘车人和车内的情况要有一个记录。”
疑问
乘客抛物,司机咋办?
由于向车外抛掷废弃物的违规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突发性,取证比较难,现场处罚具有一定的难度。出租车司机陈先生告诉记者,一般车上的乘客多,很难监督,如果他们中有人发生抛物该怎么算?行驶途中,交警拦下车到车里找抛物的当事人也不现实,恐怕这一处罚规定在现实操作中将成为一纸空文。“目前,出租车内基本没有盛放垃圾的装置供乘客使用,部分乘客在乘车过程中产生了垃圾,会选择直接扔出窗外。乘客毕竟是顾客,面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作为司机的我们也不好说什么。”
对于车窗抛物责任人的界定上,交警表示将调查车主,由车主负责找出责任人。
有市民认为,车窗抛物作为一个瞬间动作,取证难度大,单纯地依靠行政执法部门的资源和力量,不仅行政成本高,而且效果不大。交警表示,任何执法都有偶然性,不可能全部处罚,这次专项行动处罚的程度取决于市民参与的积极性。“通过这么一个行动,让市民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和意识,懂得车窗抛物的危害,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
律师观点
查车窗抛物,有可操作性
北京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刘华斌律师认为,在取证环节交警有可操作性。“鸣笛也是一瞬间的事情,不到一秒钟,但是中心城区是禁止鸣笛的,执法至今也收到了效果。”刘华斌告诉记者,目前深圳拥有众多摄像头,在技术层面已经达到了可抓拍车窗抛物的行为,只是以往交警没有将其列为常规行动,只要执法力度倾斜,处罚依据还是容易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