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信息】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政策落地

17.11.2015  12:11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政策落地

启动参保受热捧

 

近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政策正式落地于11月1日启动参保缴费。截至11月9日,共57万人成功参保(未含统一扣费参保人,正待统一生成台账),平安公司收到单位团体参保申请邮件2.4万封。

该项政策作为构建深圳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受到公众广泛关注,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办理模式新,首次引入商保合作机制。重疾补充医保由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具体承办,首次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深圳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二是参保渠道多,线上线下全覆盖。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5%(即3632.4元)的,由社保局统一扣费参保。若个人账户余额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经多渠道参保:全深圳社保分局(站)37个窗口均可办理,平安公司工作人员驻窗协助咨询;同步开放微信、APP、平安集团官网等多渠道办理。单位团体参保,  可经邮件联系平安公司,由专员协办;平安银行150个网点同步开放。借助商业保险网络资源优势,重疾补充医保参保启动后在短时间得到广泛宣传告知,参保踊跃。

三是缴费门槛低,保障人群范围广。参保按年度进行,缴费门槛较低,标准为20元/人/年。截至今年10月31日24时,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均可自愿参保。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

该政策明显加强了待遇保障力度。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疾补充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报销偿付程序将在12月启动。

(深圳市社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