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行前员工用高息做诱饵 诈骗亲友3亿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通讯员周智庆报道:30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上月19日,10名群众将36岁广东籍男子胡某某扭送到深圳经侦局,称被其骗了钱。经初步审查,经侦局于当天对该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被刑事拘留。而经过调查,胡某某利用其早期曾在银行从业身份,利用高息做诱饵,骗取了身边亲戚、同事、同学的大量资金,现在已经查明的资金超过3亿元。
投资上百万者不在少数
据受害者介绍,胡某某原来是深圳一股份制银行员工,后来自己开公司,并在福田中心区租了一个大办公室,做资金过桥借贷生意。曾经是银行一线信贷员工的身份,让他非常容易得到亲朋好友信任,所以即使胡某某开出月息6分到8分的高额利息,他们也纷纷投钱进入。
在借款给胡某某的投资者中,不乏胡在银行从业时的同事,即便他们了解过桥借贷当中的金融风险,但是因为高息回报,也愿意借钱给胡某某。此外胡某某的亲友本身家境也非常好,也未曾犹豫地给胡某某投入大量资金。
在投资人当中,投资在400万到700万元巨额资金的并不在少数。因为两年均有相关的回报,所以一些投资者连同利息也继续借给胡某某。直到今年9月胡某某公司开始停止支付利息。
受害者达30多人
有业内人士介绍,目前银行对中小企业房贷并不宽松,并且往往会要求企业先还贷再批贷款,企业无法得到输血,就导致了过桥资金生意有生存空间。过桥资金主要是用于期限较短的拆借。一般过桥资金贷款利息是银行同期的4-15倍,操作得当可以获得巨额的金融收益。
但是,这存在一定风险,如果过桥资金集中投入的企业运转不灵,高额的利息差会带来收益的空洞。如果资金过于集中于几个企业,那么就会出现巨额的资金无法回收,运作过桥的投资机构也会陷入被动。
30日,深圳市公安局表示,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于2012年5月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成立一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短期资金拆借业务(又称资金过桥业务)。胡某某利用其早期曾在银行从业的身份,虚构与银行从事资金短期拆借业务的事实,利用高额的利息为诱饵,以口头约定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方式,骗取了其身边的亲戚、同事、同学的大量资金。
经初步核查,该案来报案的受害者达30多人,现已查明的涉案资金已逾3亿元人民币。10月27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执行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