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中老年人驾豪车到深圳飙车 时速超200公里

13.11.2014  14:13

  近日,深圳交警侦查大队在海关协助下,查办一起群体危险驾驶案,查扣麦凯伦、法拉利、兰博基尼、GTR等嫌疑车辆13台,带回12名涉案嫌疑人进行调查,并对12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警方查扣的超跑上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在沿江高速上,这些跑车竞速时行车速度超过251km/h。警方表示,该案是深圳交警查处的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潜在危险最大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记者查阅国内相关资料,这在国内飙车案件也实属罕见。

  飙车团伙是一批中老年港籍人士,其表示,香港路窄出发严,而深圳道路又平又宽又直,飙车感觉很刺激舒服,但没想到这边法律也会这么严厉。此案出现的沿江高速飙车团伙全是来自香港的中老年人,最小的36岁,最大竟已达到62岁。

  【目击者】 跑车飙过,好视力也看不清车牌

  报警人张先生表示,事发当日,他驾驶一台商务车行驶在沿江高速深圳机场路段。

  “当时我的车速是100公里每小时左右,突然一辆飞驰的小车在我的左边‘唰’地冲了过去,还没反应过来,右边又一辆‘唰’地冲了过去,接着第三辆、第四辆嗖嗖嗖的过去。

  张先生表示,当时他的车就在晃动,第四辆橙黄色的小车过去时,距离他的车最多不到20厘米。“他们的车速应该将近300公里每小时,非常快。

  “他们简直就是在飙车,你追我赶的。我的视力是5.2,我想看他们的车牌号码都看不清。我当时吓得全身都软了,要是给他们撞到就完了,肯定是车毁人亡,非常恐怖。”张先生称。

  报警人王先生认为,该群跑车简直把公路当成赛车场,你追我赶,左右穿插,周围那么多社会车辆,有大巴车、货车、石油油罐车,十分危险,完全置别人的安全不顾,希望警方严厉打击。

  首查7辆跑车沿江高速飙车

  11月6日中午,深圳交警侦查大队接报警:“有多辆跑车在深圳沿江高速以近300时速飙车,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安全”。

  交警侦查大队立即派员展开调查。

  民警调取了相关视频,通过视频跟踪发现:7台仅挂有香港车牌的车辆于11月6日12时30分前后从沿江高速前海收费站进入沿江高速,群体高速行驶前往广州方向。

  从监控视频画面可见,这批车辆在持续高速相互追赶,任意变道、穿插。

  次日8辆豪车上演极速惊魂

  11月7日上午,警方又接到2位市民报警:“广深沿江高速宝安到福永段往广州方向,有香港牌的豪车以超200公里时速飙车。

  经警方调查发现,有8台仅挂有香港车牌车辆,于11月7日11时0分前后,从沿江高速前海收费站,进入沿江高速,群体疾驰前往广州方向。

  记者从沿江高速的监控视频以及警方查扣的跑车内的行车记录仪上看到了飙车画面。这批车辆一直在持续高速竞驾,穿插变道,你追我赶,交替领跑。

  按照深圳市“深圳法治通城”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加强粤港两地牌车辆管理,深圳市交警局与深圳海关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大力整治粤港两地牌车辆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代号为“携手”的联合整治行动。建立了信息交换联动机制和协查机制。

  截止11月12日共查获12辆车、13人。其中之前查获的11人已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今天(11月12日)下午又有1车2人归案,交警侦查大队正在对2名当事人进行调查。

   【法律后果】 港籍飙车团伙或将面临“危险驾驶罪”的处罚

  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正式实施。“危险驾驶罪”设定了两种情形: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俗称“飙车”;另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这意味着飙车和醉酒驾驶不再是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而是一种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深圳交警侦查大队二中队附中队长龚黎分析,该案适用于追逐竞驶的规定,追逐竞驶的量刑,在行为上,需要有两车以上的,而此案情节恶劣,因为它是超高速行驶,有时速度已经超过沿江高速限速100公里每小时的两倍以上,参与人员和参与次数多,距离长,仅深圳就有30多公里,而且这种追逐竞驶多次给普通车主带来威胁和恐慌,而且,竞速时沿江高速车流大,穿行时潜在危险非常大。

  此案涉嫌飙车团伙成员都是香港籍,在量刑定罪时是否会有不同呢?龚黎表示,没有区别。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警方现已对相关涉案嫌疑人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