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食安人员执法前通风报信

06.06.2014  20:47

  全省整治八个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职能部门坚决查处相关腐败问题,5日,省纪委将最近查处的8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其中包括——

  广州

  监管不力

  致建业大厦火灾

  2013年12月15日,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建业大厦发生较大火灾,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经查,事故间接原因是建业大厦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广州市司法局调解工作管理处副调研员罗丹等30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问责处理,其中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建设处副处长姚志祥等6名公职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深圳

  食安执法人员

  竟通风报信

  2013年5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分局南头所干部刘茂常、黄福顺在参加对南山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中,事先通风报信,导致一批假牛羊肉被转移。负责组织联合执法工作的南头所所长岑建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刘茂常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黄福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佛山

  疾控中心官员

  收医药回扣

  2002年至2012年期间,卓凡利用担任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在经手采购检验仪器设备、试剂及相关耗材过程中,帮助有关供应商取得对区疾控中心的供货权,并多次收取供应商及其业务员支付的好处费共计11.2万元。卓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阳春

  农技站

  侵吞私分涉农资金

  2012年底,阳春市农林水产局给所辖16个镇(街)各划拨“柑橘产业带项目培训费”4万元。各镇(街)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农技站)站长违规决定将此项经费取出,在相关负责人或干部职工中非法私分,共计39.5万元。石望镇农技站站长陈瑞朝等3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行政撤职处分,潭水镇农技站站长关天有等13个镇(街)农技站站长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案中共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英德

  原公安局长

  郑北泉滥用职权

  2012年3月23日凌晨,英德市公安部门对无照经营的望埠镇新华悦酒店KTV夜场进行依法查处,当场查扣一批容留他人吸毒的酒店管理人员、吸毒人员和毒品,对主犯曾伟标等7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任英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郑北泉接受其弟郑振洪和其亲戚陈成林的请托,滥用职权,强行要求办案人员将曾伟标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并将该重大涉毒违法案件低调降格处理,导致公安部门无法对该案件深挖细查,多名涉案人员迟迟不能归案,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郑北泉还多次收受下属和私人老板巨额贿赂,干预下级派出所办案,强行要求下属将某些刑事案件作为一般治安案件处理,投资入股本地矿山企业,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违规审批和监管不力。

  郑北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雷州

  雷城第三小学

  教育乱收费

  2012年春季学期,雷州市雷城第三小学违规收取学生捐款13884元;2013年秋季学期,该校又违规收取学生校卡费16230元、邮资信卡费5044.8元、试卷费10200元、电影费3930元,多收学生校服费9258元,合计58546.8元。该校校长符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另有多名教职人员也受到处理,违规收费款项已全部清退。(尹安学 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