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检方为民做好“微实事”
广东新闻网深圳8月20日电 (张武军 刘清龙 杨燕玲)笔者20日获悉,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今年以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围绕便民利民开展检察工作,把民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标准,创新改革,为辖区民众做好“微实事”,不断满足民众的司法诉求和便民需求,搭建起检察官与民众的连心桥。
——上门服务,有效沟通说理。秉承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宗旨,该院以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了解民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一方面完善窗口接访机制,实行院负责人每月两次在检务大厅轮值接访,重大集体来访院负责人随时接访,积极听取民众意见;另一方面走出机关大院,院负责人带队分赴各街道走访基层代表和群众,了解一线民情、民意,确保联系基层民众到位。为方便上访民众,解决突出问题,该院实行上门回访新举措,明确规定对行动不便、身体不适或重复上访的民众“主动约访”和“登门探访”,平息了信访人的怨气,成功化解了信访难案。
——自助查询,方便快捷公开。以往工作中,案件承办人很少主动向律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及时告知案件信息,造成“见面难、查询难、监督难”。有些不法分子就以“认识检察院的人,所有案子都可以查到”为由,向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家属等索骗钱财。为了堵塞这种信息不对等造成的弊端,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该院于今年7月份开始正式启用了案件自助查询系统。现在,只要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就可以在检务大厅的自助查询平台上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案件名称、嫌疑人姓名、受理和办结日期、案件的诉讼节点和处理决定等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开通至今,已提供了近百次相关查询服务。此外,该院的窗口查询服务也在不断完善。如今只要在查询的同时录入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码等信息,案管科工作人员就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告知案件办理的程序变更等情况,避免来回奔波查询之劳累。
——规范管理,加强执法监督。该院把握执法为民这一本质要求,切实开展好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创新工作机制,融监督于服务中,主动与监督对象积极沟通,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管理的深处。自“两法衔接”机制实施以来,该院始终保持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密切联系,规范移送案件程序,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建议移送案件函》38份,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2份、《通知立案书》8份,成功立案监督54宗案件,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来开展多次专项行动。今年,该院根据《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同时增加环境保护等相关案件作为立案监督的着力点,循序渐进,做到有的放矢、各个击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