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年判处未成年罪犯6667人 9成系外来户

12.06.2014  10:30
数据图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通讯员 王东兴  2010年至2013年,深圳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6667人,在全省居于高位,而这些人员当中有高达九成为非深户籍。6月11日,深圳市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前述数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0年至2013年全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深入调研认为,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自身以及家庭、社会、学校等环境相关。

  该院刑二庭有关法官还介绍说,非深户籍占未成年人罪犯的九成,主要是因为不少外来人员忙于工作,承担的压力较大,与孩子沟通和交流较少。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深圳市两级法院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方式。市中院、宝安区法院、龙岗区法院均在法院内设立了“社工帮教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社工资格,且具备社会工作或心理学专业的专职社工。

  建议

  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建议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紧密协作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并加强对网吧、游戏厅、溜冰场等娱乐场所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