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名基层干部受贿获刑十年 均涉"土地问题"
昨日,深圳福田检察院公布三宗职务犯罪案判决结果,涉案者都曾负责基层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监察执法工作,他们分别为曾任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兼综合执法队队长的张庆云,曾任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大鹏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的张耀坤以及曾任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李文彬。
三人均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新快报记者 张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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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批工程 执法队队长受贿近50万元
据福田检察院公布,被告人张庆云,曾任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兼综合执法队队长,负责查处违建。2008年至2012年期间,其利用职务之便,为徐某某等六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该六人贿赂。2014年7月该院对其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检方指控,张庆云收受6名当事人贿赂,共计现金19万元人民币、30万港元。据张庆云当庭供述,2008年底,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的拆违工程,为获取非法利益,公司老板徐某某经常弄虚作假。而负责审核工程量的执法队队长张庆云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怎么报就怎么签”。
在拆除一个虾苗厂时,对方报了1400多平方米的工程量,张庆云明明记得该虾苗场只有400多平方米,觉得“做得太过”,对方笑而不语,张庆云还是按照报的工程量审批了。徐某某先后送给张庆云4万元、30万港元。
在庭审中,张庆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出示的证据,均表示无异议。他在法庭上几乎无话,一度又哽咽,称“收了钱睡觉都睡不好”,表示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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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队队长庭上诉苦 “一些大型违建有人撑腰”
被告人张耀坤,曾任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大鹏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经查实,在2009年至2013年4月,其利用主管查违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张某某等人在大鹏街道辖区违建牟取利益。共收受人民币61.3万元。2013年11月福田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3年4月,被告人张耀坤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任党工委委员、大鹏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期间,利用主管查处违建的职务便利帮助10人在大鹏街道辖区进行违建,放任大鹏街道办辖区临海的罗香园公寓别墅违建群、较场尾违建楼以及某邦传媒公司违建群的建设。
与张庆云不同的是,张耀坤在庭审时只承认收受了4万元的贿款,并认为其余款项均属过年过节的礼金。张耀坤辩称,一些大型违建有人在背后撑腰,自己没有能力查处。张耀坤还称,自己的执法基本都是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都是执行上头的指示。此外,一部分困难群众为自身住房需要所建的房子,他们在查处现场都落泪,不忍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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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老板获得旧改拆除工程 街道副主任收20万好处费
2004年,被告人李文彬在担任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利用其担任龙岗街道昔安村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并分管旧改、国土规划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徐某华顺利地承接了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昔安村旧改房屋拆除工程。之后,李文彬在徐某华的办公室非法收受了“好处费”20万元人民币。经侦查,被告人李文彬将上述款项用于了个人消费。
2013年12月3日,李文彬被深圳纪委带走接受组织调查,在调查期间,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2014年1月8日,被告人李文彬的家属代其退赃20万元。2014年6月福田检察院对其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新快报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近一年来,深圳有3名因查违受贿的执法队长被起诉,多名执法队干部被查办。2013年至今,共有15名街道查违人员(含1名协管员)因为查违中涉嫌职务犯罪被检方审查起诉,涉嫌的罪名包括受贿和玩忽职守,收受的贿赂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