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携手帮教港籍涉罪未成年人

05.04.2017  15:50

  为加强对香港籍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深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日前与香港善导会共同签署香港籍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服务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与香港善导会在为香港籍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服务方面达成多方面共识,其中包括香港善导会在香港境内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或者被法院判处缓刑的香港籍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服务;香港善导会将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报送香港籍未成年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的服务数据等。

  市检察院与香港善导会约定,双方互相尊重对方根据各自专业所作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

  据了解,深圳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全国同级检察机关中数量最多,涉罪未成年人中有95%的人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同时由于毗邻香港,还有不少涉案的港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多、难度大、情况复杂,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点。

  香港善导会成立于1957年,为一所注册的非牟利社会福利机构,通过提供关怀、辅导及矫治服务等手段,协助曾经违法或刑满释放的香港特区公民重新融入社会,并提供精神健康和预防犯罪等服务。(记者 上官文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