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与德国男混迹深圳富人圈 诈骗超3亿判无期

10.06.2014  10:51
郑利和罗伯特在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南都讯 记者任先博 郭锐川 通讯员 马远斌 王芳 如名著《名利场》的女主角:上海美女郑利利用外貌及语言优势,混迹深圳富豪圈,和德国人罗伯特“合作”,3年诈骗超3亿元。昨天,广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郑利、罗伯特犯合同诈骗罪,判处郑利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罗伯特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20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两人混迹富人圈圈钱

  现年40岁的上海人郑利,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掌握经济法、金融证券投资专业知识。德国人罗伯特,自称为德国罗杰斯家族传人。郑利化名林意、黄少妹、黎菊梅、蒋林意,与罗伯特混迹于深圳富豪圈不停地圈钱,用下一次圈到的钱来支付上一次的欠款。

  郑丽的“朋友圈”有哪些人?检方曾指控,郑利和罗伯特在深圳广交朋友,其中包括深圳证监局的一位高官。此外,还有商界人士。台湾亿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邓文聪报案称被骗1600万美元;黑龙江富豪刘树清之子刘海龙报案称被骗8000余万元;股票市场散户大牛汪丹辉、张勇乾报案称被骗3000余万元;华联发展集团董事长、总裁董炳根报案称被骗500万港元。

  据悉,郑利和罗伯特先后通过钻石交易、合作投资、代为理财等幌子,共同或单独诈骗林某等6人的巨额财物。据一名受害人供述,如果不是被抓,郑利和罗伯特还会在富豪圈内混得风生水起、如鱼得水,他们还会不停地圈钱,用下一次圈到的钱来支付上一次的欠款。广西实业家钟响明回忆,从2011年,他把借来的钱投给郑利,一去不回。经二审判决书显示,仅就法院认定的数额,郑利参与诈骗的财物数额就超过3亿元,罗伯特参与诈骗的财物数额亦超过1.4亿元。

   二审维持合同诈骗罪的定罪和量刑

  该案自去年12月以来,多次开庭,均未宣判。郑利自始至终称自己未进行合同诈骗,只与一些合作伙伴有经济纠纷。罗伯特则表示基本上所有的事情都是郑利做的,与他没关系。2013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利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罗伯特犯合同诈骗罪,但因其属于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一审宣判后,两人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审理后,撤销郑利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定罪和量刑。维持了一审法院对郑利合同诈骗罪的定罪和量刑。

  据该案审判长介绍,现有证据证实郑利持有并使用了4个内容虚假的户籍资料及身份证,但不能证实相关身份证是郑利伪造的,其行为不符合刑法规定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郑利的辩护律师则表示,对判决结果无法接受,将尽快提起申诉。

   人物素描

   郑利:出身干部家庭 从小好强

  南都记者从检方提供的材料及警方调查笔录获悉,郑利出身于干部家庭,其父曾任职于上海一家钢铁公司。郑中学就读于上海重点高中松江二中,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案发后,郑的父亲对警方说,郑从小性格好强,因他和妻子工作忙,加上小女儿出生,对郑的照顾较少。从小到大,生活读书考大学都是她自己照顾自己。郑曾在一家银行的外汇科上班,曾因涉嫌以理财为名拿走他人钱财未还,被上海公安机关通缉。郑于2004年前后来广东,从2007年起,改名换姓,伙同罗伯特开始了诈骗之路。(南都记者 任先博)

(原标题:上海女子与德国人合伙 诈骗超3亿终审被判无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