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宫廷中的油画肖像
清代宫廷中的油画肖像
油画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外来的画种,是“进口货”、是“舶来品”。根据绘画史的叙述,油画在欧洲也只有约五百年的历史。它是公元十五世纪的尼德兰画家杨·凡·艾克和胡伯特·凡·艾克兄弟在改进前人绘画技艺与工具的基础上发明的,以后又经过若干代艺术家们不断地努力和实践,而趋于完善和成熟的。
就在欧洲油画出现后的约一百年左右,它便从西方传到了中国。其传播者是欧洲基督教属下的宗教组织耶稣会的传教士。公元十六、十七、十八世纪这段时间里,耶稣会不断派遣人员到东方来传教,为了传播宗教的目的,这些欧洲传教士来华时均携带了一些宗教宣传物,其中包括了天主像、圣母像这样一些美术作品。根据清初人姜绍书所着的《无声诗史》一书中记载:“利玛窦携来西域天主像,乃女人抱一婴儿,眉目衣纹,如明镜涵影,踽踽欲动,其端严娟秀,中国画工无由措手。”文中虽然没有写明作画使用的材料,但是从“明镜涵影,踽踽欲动”的形容,这幅画很可能就是油画作品。如果是这样,那么这应当是中国人最早接触到的欧洲油画。不过十分可惜的是,当时的那些油画作品没有能够流传下来。
稍后,到了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个皇帝在位期间,由于有若干擅长绘画的欧洲传教士奉命进入宫廷供职,由他们将欧洲的油画技艺带进了中国的皇宫里。从目前存留的实物和文字资料中得知,在清朝宫廷内的油画主要用于绘制人物肖像或宫殿室内装饰,极少有用来创作主体性的绘画作品。这些画于数百年前的油画作品,由于保存条件比较差,此后宫廷中又没有专门的油画修复师,皇室的收藏者对这部分作品也不太重视,故而清宫的油画作品能够保存至今的只是极少的一部分。
在谈及清宫油画作品之前,笔者首先想说明的是,“油画”这两个字,是由中国人根据以油调色作画这一特点命名的,而不是如有的美术名词,是从东邻日本的汉字中借用来的。因为在清内务府造办处的“各作成做活计清档”中,“油画”这一名词屡见不鲜。在宫廷油画的作者中,既有欧洲来华的传教士画家,也有跟欧洲画家学过西洋画的中国画家。油画的颜料大都是从欧洲进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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