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04.04.2019  17:32

各学院:

根据上级《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清明节放假前同上一堂特别思政课的紧急通知》要求,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分布实施一周年。为永远铭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烈士,努力营造传承英烈精神、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经研究,拟在清明期间广泛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全面展示烈士褒扬工作的成就,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内容

活动以清明节为重要时间节点,从即日起到5月上旬用1个多月的时间集中进行,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褒扬纪念活动。

利用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会、年级大会、读书会、座谈会等深入开展英烈故事讲述、革命传统教育讲座、英烈家书(遗作)诵读等,网上网下开展英烈事迹展览、英烈精神传承征文、传承英烈精神的公益短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革命遗址等红色阵地参观瞻仰、缅怀祭扫。

(二)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易班网、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平台重点开展“我为英烈献束花”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展映展播红色影视作品、制发宣传教育作品、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学校开展的重大纪念活动以及学校著名英烈事迹。重点宣传党和国家领导人崇尚英烈的家国情怀,展现社会各界、英烈后人、英烈守墓人、讲解员、英雄连队等对英烈精神的传承,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成就和主要政策等内容。

(三)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

开展文明祭祀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并通过学生教育和带动家长增强文明祭祀意识,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绿色祭扫、低碳祭扫,鼓励用鲜花绿植等替代纸钱香烛等方式,改变不良用火的传统习俗;引导学生在祭扫过程中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好英烈的光辉形象,坚决杜绝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和诋毁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大力倡导网上祭扫,引导学生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将线下祭扫和线上祭扫有机衔接,丰富祭扫内容,寓宣传教育于祭扫活动之中。

(四)同上一堂特别思政课。

各学院要在清明节放假前围绕文明祭祖教育,清明节安全用火教育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教育等内容,上一堂特别思政课,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又要突出“小手拉大手”效应,充分发挥学生对家长的教育和带动作用,引导家长文明祭祀、安全用火。 请各学院于4月8日前将本学院清明节放假前同上一堂特别思政课的简要工作情况(包括上课安排、上课效果、特色做法、家长反响等,600字以内)发至[email protected]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烈褒扬的重要论述,提升对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的清明节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好此次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形式,提升实效。

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各学院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本学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体现英烈精神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精心设计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内容,创新传播方式,注重互动体验,将线上祭扫与线下瞻仰、线上教育与线下实践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活动感染力。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清明期间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参加人员较多,时间集中,各学院要制定工作预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积极引导和规范异地祭扫,做好集体祭扫组织工作和自行前往异地祭扫的接待保障工作。

此外,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新闻稿和相片发至“紫荆华农”微信公众号邮箱[email protected]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