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高空清洗外墙却不做防护 平安!专职安全员苦口婆心劝止
5月14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横沥分局接热心群众举报后,及时劝止一起高空危险作业行为。
原来,横沥镇田头村一出租屋屋主未经村安全办报备,就找来两名未具资质的作业人员清洗出租屋外墙。作业时,两名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护具。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高处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掌握生产操作规程。另外,东莞今年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实施危险作业班前警示制度,当中的危险作业类型包括高空作业。
未做安全防护竟在高空清洗外墙
从市应急管理局横沥分局提供的执法拍摄视频可以看到,专职安全员到场时,两名高空作业人员在近30米高处,用清洁工具清洗着外墙。两名人员均未系安全绳、未戴安全帽,只靠一条吊绳系着。
不仅如此,楼顶也没有人员现场监督,楼下没有拉警戒线或将工作区域进行围蔽。出租屋所在位置还刮起了不小的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快上来,快上来,你们这样作业非常危险!”5月14日下午,在收到群众举报后,专职安全员梁文健、陈子健赶赴现场,马上对两名作业人员进行劝说。
“刚开始,两名作业人员对我们行为并不理解,认为我们的执法给他们添麻烦!”专职安全员梁文健回忆。
后来,在专职安全员一再劝说下,作业人员态度发生了变化。最后,作业人员听从劝说,停止了作业。
据梁文健介绍,为了劝说两名作业人员停止施工,他和同事花了近1个小时。“只要结果是好的,过程再辛苦也是值得的。”他说。
经检查,现场两名作业人员中,工头蒋某持有高空作业证,但作业证未复核,2019年已过期。另外一名作业人员则没有高空作业证。
“你们是家中的‘顶梁柱’,高空作业时安全一定要时刻记在心中啊!”面对专职安全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两名作业人员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做法。
5月15日,其中一名作业人员蒋某来到出租屋楼顶,收拾前一天清洗外墙的工具。说到前一天发生的事情,蒋某表示已认识到了错误。
“之前认为从事这项工作很长时间,有经验,且一直没有出现安全问题。但今后开展高空作业时,一定会按规范程序去操作。毕竟我家中还有父母、儿子等6人需要养活。倘若发生意外,后果真的不堪设想。”蒋某说。
清洁自家房屋外墙需做好报备
除了对涉事的作业人员进行劝说外,专职安全员还找到了出租屋的屋主袁先生,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原来,袁先生的出租屋之前发生过火灾,墙面被烟尘熏黑了,他请人帮忙修复受损的墙面。为了图方便,他让修复墙面的作业人员对出租屋外墙进行清洁。
“说实在的,这一次还是要感谢横沥应急分局的专职安全员,是他们及时前来,把安全隐患消除!”袁先生说。
在对袁先生进行教育时,专职安全员还向其讲述了从事危险作业的注意事项。按现行规定,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事先向村安全办报备,需由安全办安排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严格遵守高处作业“五个必须”要求(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才能开展施工。
【安全提醒】
东莞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危险作业需要落实班前警示制度
今年3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安委会向各镇街(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印发了《东莞市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实施危险作业班前警示制度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实施危险作业班前警示制度,督促高位工段、高危岗位每天在作业前由班组长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和提醒活动,实现在班前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方案》,危险作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从事高空作业、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大型设备的安装及拆除作业、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作业、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拆除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切割及动火作业、电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地下作业、水上作业等。
文字:伍江 通讯员:莞安
摄影:通讯员:莞安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