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两周新增市场主体214户

19.08.2015  11:37

东莞时间网讯   今年8月1日起,《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为此,清溪镇投资者创业激情井喷。据统计,从8月3日至8月14日,清溪镇新设立市场主体214户,同比增长60.9%。

东莞工商系统登记服务窗口按照改革新政要求,受理工商登记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两个《办法》实施以来,清溪镇新增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53户,个体户16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