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一诈骗团伙14人受审

15.10.2015  10:40


以“加工珍珠招商加盟”为名大肆诈骗40余人

清远一诈骗团伙14人受审

来源:南方法制报

 

 

 

本报讯  14名诈骗团伙成员租赁别墅为基地,在互联网上开设“代加工珍珠”的虚假网站,通过网站平台发布虚假招商加盟信息,以需要交纳各种名目的“定金”与“保证金”为由实施诈骗,骗取44名被害人共176600元人民币。日前,清远市清新区法院对该起电信诈骗团伙案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下旬至12月9日期间,被告人余某涛、黄某林等5人伙同余某群(另案处理)经预谋后,纠集余某云、余某娇等9人,先后租用了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某自建别墅和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环城中路某花园别墅为基地,由余某群、余某涛雇请他人在互联网上创建多间虚假公司后,以公司名义向社会公众发布虚假的“珍珠加工”招商信息,吸引被害人留下联系方式,并准备了实施诈骗所需的银行卡账户、手机等工具,再由余某涛将实施诈骗所需的银行卡账户、手机等工具及收集到的被害人信息分发给其他被告人。

郑某莉、余某玲等8人则冒充公司的客服人员,通过手机拨打被诈骗对象电话,游说被害人加盟“珍珠加工”项目,然后以投资加盟需要交纳300~500元不等的“定金”或“合同保证金”才可以发货为由,骗取被害人将款项汇到他们事先准备好的银行账户。待被害人汇钱约两天后,余某涛、郑某波、黄某志3人则冒充物流公司员工,以货物已经送达被害人所在城市,要求被害人交纳1000~2000元不等的物流费用,并由冯某梅、黄某林、余某云冒充“加盟公司经理”,联系被害人交纳“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继续骗取被害人汇款1000~10000元不等的金额到指定银行帐户。收到被害人汇款后,余某涛、黄某志、郑某波则通过手机查账后马上通知一名绰号叫“朱总”的男子在湖南省常德市等地将诈骗所得款项即时取走。在实施诈骗过程中,黄某林还负责对诈骗成功的金钱数额予以记账登记。

该团伙利用上述方式,诈骗皮某等44名被害人共计176600元人民币。所得款项由各个被告人以每月领取3000~4000元的基本工资加上不同比例的提成方式分占。

庭审中,14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确认。最后陈述阶段,多名被告人声泪俱下,纷纷表示已认识到错误,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罚。案件将择日宣判。

 

(作者:刘盛雄  邓洪政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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