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两万余“老赖”因失信上“黑名单”

03.11.2015  12:29
原标题:两万余“老赖”上“黑名单

  日前,记者从清远市法院了解到,截至目前,清远共有23200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成为“老赖”,其中自然人21131人,企业法人2069个。进入“黑名单”,意味着失信“老赖”将面临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等惩罚。

  据了解,已有众多被执行人因无法乘坐飞机或高铁、无法办理贷款后不得不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甚至一些长期找不到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主动与法院联系,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威力逐步显现。

  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施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市民只要搜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址,就可以点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以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6种情形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

  截至目前,清远法院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检查、录入、审批、公布工作。至今,已将未执结案件中的23200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中自然人21131人,企业法人2069个。列入“黑名单”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失信具体行为等事项都将向社会公布。

  列入黑名单后,老赖将面临9种信用惩戒,包括“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根据相关规定,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或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可由法院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记录。

  上“黑名单”之前,“老赖”以各种手段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列入“黑名单”后,“老赖”面临9种惩戒,陷入极大不便之中,纷纷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案例

  2006年,江某向陈某借款后6年都不还。2012年10月,阳山法院判决江某支付欠款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江某拒不履行且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法院在执行中既找不到江某也查不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2014年9月,江某因要出差需购买飞机票,他在购票时被告知纳入“失信黑名单”,不能买飞机票。为了不影响工作,江某只好向其所属公司预支了工资,并托人从上海坐飞机到广州,再转车回阳山找到承办法官,主动偿还欠款及利息。

  不仅个人“老赖”惧怕进入“黑名单”,企业“老赖”更对“黑名单”忌惮。2011年,广州市海珠区某贸易商行(下称商行)负责向福建某公司承建的连南某项目建筑工程供应钢材,但工程完成后,福建某公司却未按约定付清30余万货款,商行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2014年6月,连南法院判决福建某公司支付钢材款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合计40余万。此后,经多番沟通,迫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压力,被执行人终于将标的额四十余万分两次汇入法院执行标的款专用账户。(张俊 赵永华 蒋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