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六家企业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记者日前从清远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1至10月份,全市人社系统排查各类劳资纠纷案件共67宗,其中欠薪案65宗(建筑业43宗,生产型等企业12宗,住宿餐饮3宗,居民服务业2宗,其他5宗),社会保险类案件2宗。已化解59宗,正在调处8宗。
此外,1-10月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调解案件772宗,受理立案437宗,处理结案437宗,结案率为100%,案件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4%。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27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涉及劳动者人数4304人,立案处理925件,审结案件887件,结案率为90%;案外调解302件,调解结案302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六家企业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今年以来,全市人社部门积极联合其它职能部门,共处理突发事件33宗,涉及劳动者5161人。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清远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社部门联合住建局、人民银行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清远市企业重大违法行为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对违法欠薪企业在银行贷款、评优评先、融资上市等方面予以限制。
据悉,今年6月将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湘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浙江新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日(清远)纺织服装制衣有限公司、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清远市力创实业有限公司等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六家企业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恶意欠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6宗
此外,今年全市仲裁工作实行立审分离,对申诉事实清楚和证据齐全案件,即收即立,严格案件的审理时限,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同时开辟劳资纠纷“绿色通道”,对涉及务工人员的争议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开庭和优先审结。针对恶意欠薪加大打击力度,完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切实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的规定,从速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的大合力。截至目前全市人社部门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6宗,公安机关立案5宗。
624家企业缴交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4.27亿元
近年来,针对建筑领域欠薪多发的特点,清远市先后出台《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清远市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以及《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建设领域工人工资管理、支付,力求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化解劳资纠纷。实施《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全市共有624家企业办理并缴交了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金额总数为4.27亿元,对比实施前大大减少了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人工资和劳资纠纷案件。
截至目前,全市人社部门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涉劳资纠纷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外籍非法劳工就业情况排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如近期开展的外籍非法劳工就业情况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9个专项行动小组,检查生产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500余家,涉及用工人数4万多人。(戚莹莹 曹耀宝 李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