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商事制度改革成效再显 1至6月新增市场主体15114户 同比增25%

20.09.2015  07:47
自2013年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清远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压减近9成,工商部门平均办证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15%以下。

 清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右)颁发全市首个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清远日报记者 朱文华 摄)

工商部门办理窗口正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清远日报记者 朱文华 摄)

  “上周五提交申请,这周二就领证,感觉清远办证比其它地方便利多了。”这个月初,广州的赖桂东用了3个工作日时间,就成功申办了营业执照,这让他感到意外。

  赖桂东原来在广州有一家食品公司,这次是到清远开分公司。“根据此前办证的经验,来回办手续至少要跑10趟,且需要多次重复提交材料20余份,怎么说也要个把月才能拿到证。”赖桂东说,原本做好了“打硬仗”的准备,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妥了。

  赖桂东所感受到的便利背后,是清远市近年来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上的努力。

  近两年,清远从宏观布局,力求打造一套从登记审批、市场准入、工程建设到运营监管的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全流程改革,形成一套便利化的管理服务机制。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锋初到清远就提出,清远要打造“审批最少、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新型城市。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49270户,同比增长10%。其中,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5114户,同比增长25%;新登记企业2290户,同比增长8%。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压9成市场主体保持10%增长

  赖桂东申办的营业执照是今年9月份开始实行“三证合一”之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同一天,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清远清农电商有限公司,则是拿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个证件来换的。

  根据原来的政策,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包括国税和地税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

  改革不仅给新登记的企业带来了便利,对于旧证换新的企业来说一样有利。在清远清农电商有限公司董事长姚远平看来:“‘三证合一’对于企业对外的交往合作非常有利。”

  以往,和国外的公司合作都要提供三个证,每个证有不同的代码,这让合作对象很烦恼。但是现在只给他们提供一个代码就可以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上还附有二维码,用手机扫了“二维码”后就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的信息一目了然。

  “融入珠三角,首要的就是政府服务水平要与珠三角看齐,让企业觉得清远与广州无差别,甚至服务更优、环境更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曾经表态,清远将以更严格的工作标准、更优的服务质量、更高的办事效率,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措施,为促进清远振兴发展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根据改革内容,企业登记时,只需一次申请,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办证时限从1个月再次缩减到3个工作日。

  市工商局局长苏旭光说:“这项改革是市场准入制度的重大创新,已经从工商注册环节扩大到企业创办领域。改革后,不再是企业围着政府转,而是政府围着企业转,将倒逼着政府部门转变角色与观念,政府服务资源将会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政府服务效能也将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自2013年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清远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压减近9成,工商部门平均办证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15%以下。

  今年上半年,清远制定出台了《清远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清远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允许清远商事主体“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办理登记注册,并适度放宽“住改商”登记,明确了13类“住改商”负面清单和21类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其中,“住改商”办理登记注册达到5027户。

  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和赖桂东一样新登记的市场主体有15114户,同比增长25%。全市有各类市场主体共149270户,同比增长10%,其中企业24220户,同比增长17%。

   50部门监管490事项失信企业要上“黑名单

  和清远清农电商有限公司办事过程中畅通无阻的便利不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清远某运输有限公司则遇到了麻烦。

  今年8月份,该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对方企业反映该企业为经营异常企业,存在诚信问题,一度要求拒绝签订合同。该企业到管理部门咨询才得知,该公司2014年变更了公司经营场所和办公电话,且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也未及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变更信息,导致在工商部门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信息抽查时,无法通过登记地址联系到该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才意识到年报公示信息不仅仅是自己的义务,也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信用凭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说,和该企业一样被列入异常名录的还有1.5万多户。

  “宽进后不仅要严管,更要善管。”这是市委书记葛长伟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的要求。

  今年,清远在明确41个部门211项监管事项的基础上,对《监管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形成了《清远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清单(2015)》,进一步明确了50个监管部门共490项监管事项。为保证后续监管制度的落实,市级有监管(协管)职能的33个部门全部出台了实施细则,并将各部门监管细则编制成册印发全市执行。截止6月底,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948件,案值580.63万元。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市场主体的守信主体责任。商事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不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截止6月30日,全市未按时年报的企业2786户、农合社495户、个体工商户11531户,经核查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同时,将去年之前因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200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除了向社会公布,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其办理银行业务、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期间,清远还建立了“黑名单”应用管理,完善以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核心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同时,制定了《清远市诚信示范企业优惠管理暂行办法》、《清远市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制度》等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并建立起“红黑名单”发布常态化工作机制。

   从项目审批到运营监管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

  让投资者明了审批清单、让创业者轻松入市、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权力清单公开明晰……清远在进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同时,也对企业投资管理体制进行全面厘清。

  “将企业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审批、审查事项分别归入,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联审批,能更好地控制时限。”去年1月份出台的《清远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办法》,将原来的3个阶段扩展至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5个阶段,即“5个集装箱”。经过再造与优化,清远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35个工作日,总耗时控制在140个工作日。

  去年9月份,我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再出重拳。《清远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第一批)》正式公布,企业投资准入开始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方式。

  17个行业共1143项投资准入受到限制。其中核电站、煤炭业、石油天然气、钢铁业、有色金属等11个行业104个子项目,因不符合我市战略定位和主体功能定位,其投资准入受到限制。

  在“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去年底,清远再次发出改革动员令,要求从根本上改变审批制度的流程,试行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从根本上解决项目落地难问题。

  《清远市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方案》于去年11月出台后,部分工业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将试点“直接落地”改革。此举将项目审批事项大幅削减,甚至部分“清零”,取而代之的是“先建后验”、“评估前置”的监管模式,这让清远便利化服务又迈出关键一步。

  作为清远打造营商环境的最后一段链条,此次试点改革内容呈现两大特色,一是宽的更宽,再造办事流程;二是严的更严,强化政府监管。

  有民本温度,就有改革力度。清远一直以来强调的“结构性改革”、“全流程改革”,说到底就是要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

  “改革后,不再是企业围着政府转,而是政府围着企业转,将倒逼着政府部门转变角色与观念,政府服务资源将会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政府服务效能也将进一步提升。”苏旭光称,清远两年来的探索,已逐步形成清远便利的管理服务机制,将点燃城市发展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