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商户门前摆雪糕筒水泥墩 只为抢车位

23.07.2014  16:17
日前,清远市清城区城监大队光明中队对辖区私占城市公用停车泊位进行清理,收缴了部分占用停车位的雪糕筒、水泥墩等物。

城管收缴了雪糕筒、水泥墩等物件。

日前,清远市清城区城监大队光明中队对辖区私占城市公用停车泊位进行清理,收缴了部分占用停车位的雪糕筒、水泥墩等物。

在清远市区,市民想把车停在商户门前的公共停车位时,经常遭到阻拦和拒绝,原因是商户通过雪糕筒、水泥墩等物件占用这些泊车位,好预留给自己或顾客停车之用。而在银泉路,更有部分公共泊车位被一些单位占用,有保安专人看守,遇见有市民想在此停车,保安会上前阻拦,称“这是领导专用车位”。

连日来,清远城管执法人员出动车辆,对这类私自占用公共泊车位的行为进行整顿清理。在银泉路一家大型休闲中心附近的道路上,他们收缴了数个雪糕筒,并要求商家解开用来圈占部分车位的尼龙绳。光明中队郑队长表示,由于处罚手段不足以震慑,商家和单位常常与城管玩“猫捉老鼠”。

为霸位上了十八般武器

在此之前,媒体已多次报道过沿街故意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种种不文明手法,包括用水泥墩、板凳、太阳伞、杂物等“武器”。郑队长称,光明中队去年共收缴了150多个水泥墩、近300个雪糕筒。

经常经过某事业单位的张先生目睹了城管在银泉路某单位门口收缴雪糕筒。张先生称,城管的工作并不顺利,因为遭到了此单位保安的阻拦,“他说你让我们领导的车停哪里。

清远资深律师曹生认为,商家私自采用一些“小把戏”,把公共车位变成了商家的“自留地”,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停车秩序。根据公安部、建设部以及清远市的相关规定,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对于违法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规划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以及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如该违法行为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