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三驾马车”推进统计执法工作

25.08.2014  17:37

  为有效解决部分企业存在的瞒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近期,清远市统计局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以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为抓手,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统计法权威,为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从市政府的层面专门成立“清远市统计执法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主要任务是加强各部门统计信息的沟通交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协调解决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该领导小组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市统计局、市法制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同时,市统计局在8月初专门成立“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审理。

   二、加强现场执法,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8月,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抽查全市120家“四上”企业(占全市“四上”企业总数的10%),同时,对一些未达到“四上”规模,但其用电量、产值等指标较大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执法大检查更加注重范围、内容和形式上的针对性。抽查专业涉及工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重点服务业和劳动工资等专业;检查的指标主要有工业产值、用电量、销售额(收入)、劳动报酬等与经济增长相关联的指标;采取执法检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形式,不仅仅局限于发现企业在统计领域存在的问题,同时注重发挥现场统计督查作用,及时引导、弥补和纠正存在问题。现场执法检查将持续到9月份。

   三、加强业务培训,营造统计执法好氛围。 一是开展全市1200多家“四上”企业在职统计人员和新增网报“四上”企业统计在岗人员的培训,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逐户指导培训的形式。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和业务能力,规范了企业统计工作。二是开展全市所有乡镇和县级统计人员的统计执法检查、法制宣传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执法和法制宣传能力,为统计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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