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出台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0.11.2016  17:07

  11月22日,由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质监局联合制定的《清远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该《办法》的出台目的是为全面推进清远市标准化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先进技术标准研制、标准化组织及活动,承建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项目,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今年9月,清远市政府六届第98次常务会议作出了设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的决定,为贯彻落实该决定和《清远市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意见》,规范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清远市财政局联合清远市质监局制定出台了《办法》。

  该《办法》对资助的范围和额度、资助项目的申请、受理、评审,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了明确。其中,资助的范围包括六方面项目:技术标准研制,标准化组织、活动及管理,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立先进标准体系,标准化人才培训,建立标准信息服务数据库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和防护体系,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过程中确需资助的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等。资助额度视项目确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年7~9月接受上一年度资助项目的申请,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专家对已通过初审的项目资助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清远市局  邵忠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