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推动村民理事会发挥三个方面作用

28.12.2015  22:26

  2012年以来,清远市大力引导、发动群众在村民小组(自然村)成立村民理事会,成为了农村基层治理和服务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村民理事会从村民中推选产生,由热心公益事业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房姓代表、退休干部和教师、村中乡贤和致富能人等组成,以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开展互帮互助服务为宗旨,以村民小组(自然村)所辖地域为活动范围,发挥了“聚民智、汇民心、理民事、解民忧”的作用。

  一是村民理事会成为农村村民自治的重要辅助力量。在村民自治活动中,清远市注重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辅助作用,促进村民民主议事协商的发展,提升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热情。一些过去需由政府强力推动的工作,通过村民理事会引导群众,村民小组(自然村)想方设由自行解决;一些过去政府主导和投入都不能完成或完成不好事情,通过村民理事会引导群众,村民小组(自然村)现在不花一分钱也能得到很好解决,还做得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质量更好。如阳山县通过村民理事会创造性地制定了村庄建设中“拆旧不补、青苗不补、人工不补、让地不补”的“四不补”原则,带动全市完成253条村美丽乡村的规划建设。

  二是村民理事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加强土地资源整合中,清远市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推动作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土地产出率,也促进了村民人均收入的提高。如英德市西牛镇新城村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将全村300多亩水田进行置换整合,将所有旱地、林地和鱼塘由村集体统筹,并由村组集体统一承包或出租。2014年,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到10800元。

  三是村民理事会成为农村矛盾纠纷的重要化解力量。村民理事会一般由村民群众身边有威望的、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组成,在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在处置农村基层矛盾纠纷过程中,清远市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化解作用,及时排解农村矛盾纠纷隐患,一定程度从源头上防范了社会风险,有效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比如试点镇西牛镇通过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村风民风明显好转,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基本保持“零上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