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10家县级公立医院 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10.12.2015  13:25

  全市6县(市)10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

  清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县镇村一体化配送。

  清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范围从2013年的3县(市)3家扩大到2015年6县(市)10家县级公立医院,涵盖了所有县级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00%全覆盖。截至10月底,全市6县(市)10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

  9日上午,广东省考核调查组到清远考核人口计生和医改工作进展。在考核汇报会上,清远市委书记葛长伟汇报了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清远市常住人口出生47001人,出生率12.33‰,自然增长率6.01‰,完成省下达清远全年人口计划指标。

  1.关键词 人口计生

  完成人口计划指标 性别比趋于正常

  葛长伟介绍说,清远市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通盘考虑,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数据显示,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生育水平保持稳定、适度。全市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93.21%,政策外多孩率0.61%;出生人口性别比105.3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地区全覆盖,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11.24%。

  “全市常住人口出生47001人,出生率12.33‰,自然增长率6.01‰,完成省下达我市全年人口计划指标。”葛长伟介绍,今年6月3日,清远市召开了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并印发了《清远市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全市共立案查处“两非”案件10宗,已结案7宗。目前,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34,呈现稳步下降、趋于正常的态势。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全市预算财政投入计生工作资金27075.27万元,人均71.5元,达到省要求的人均33元以上的要求。其中市级投入2688.92万元,同比增长14.45%。市级财政安排的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配套经费均已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需市级配套的经费全部到位。

  2.关键词 深化医改

  取消医院药品加成 财政进行兜底补贴

  清远市副市长陈建华通报了清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陈建华介绍说,清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建立运行新机制,制定下发《清远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清远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指导意见》,改革范围从2013年的3县(市)3家扩大到2015年6县(市)10家县级公立医院,涵盖了所有县级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00%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截至10月底,全市6县(市)10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院收支结构得到优化,经济运行正在步入良性轨道。为解决取消药品加成,通过调整服务价格后补偿不足80%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明确由各县(市)财政予以兜底补偿。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逐步提高,其中连州市达到91.5%,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与此同时,清远积极推进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综合改革探索。其中,佛冈县人民医院、连山县人民医院、连南县人民医院和阳山县中医院等受托管帮扶单位,在医院管理体制方面推行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行理事会管理体制;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落实激励机制,完善了薪酬制度;在人事制度方面落实了院长负责制,全面推进以“院长聘任制、职工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主的人事制度改革,取消行政级别,建立“职务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升能降”的管理机制。

  3.关键词 广清帮扶

  穗14家医疗机构结对全面帮扶清远

  某种程度上,县级医院的水平决定了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近年来,清远借势广清一体化,通过对口帮扶、托管等方式,“短平快”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水平。

  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清远两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口帮扶工作,两地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对接,推动发达地区先进的医疗卫生要素更加顺畅地进入欠发达地区。广州市在人才、技术、科研、管理、资金等方面全面帮扶清远医疗机构。目前,广州已有14家医疗卫生机构与清远12家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结对帮扶。广州各医疗机构共保持50名左右支医人员长驻清远,并专门组建了4支医疗队分赴“三连一阳”地区驻点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陈建华介绍,清远积极探索市—县医疗一体化,市政府提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以托管、技术帮扶等形式对口扶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县级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思路和要求,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2013年底,市中医院率先托管了阳山县中医院;2014年3月,市人民医院打包托管了佛冈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慢性病医院,并整合成佛冈人民医院集团,成为市、县结合的新型“医联体”,同年11月,又托管了连山县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基层援助科,选派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到英德、连州、阳山等县(市)妇幼保健院挂职帮扶,同时接收受援医院派出的医务人员到院本部学习。

  陈建华表示,在托管帮扶工作中,所有托管单位均派出医疗骨干常驻受托管单位,对医务人员进行全方位的“传帮带”,迅速提升当地医疗技术水平,当地医院门(急)诊量、住院人次同比均大幅增长,“据省卫生计生委数据显示,我市域内住院率从去年的89%提高至今年的90.6%,提高了1.6个百分点。

  4.关键词 社会办医

  试点医师多点执业 加快形成多元办医

  陈建华介绍,《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清远研究出台促进社会办医的意见,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着力构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首先,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截至2015年9月,列入医保定点的民营医院达25所,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数(173所)的14.5%。此外,还在全市采取备案制,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到民营医院多点执业,主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设立专门的行政审批科,实行统一窗口受理和一次性告知,简化审批程序,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

  数据显示,目前,全市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共1226所,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8.2%,其中一级以上民营医院占全市医院总数的54%,床位数和服务量分别达到总量的19.6%、8%。

  ■相关

  清远副市长陈建华:基层历史债务有望年底全化解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清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增加到每人每年40元,比2010年增加了25元。国家规定的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力推进,其中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9.35%,规范化居民健康电子档案率达62.64%,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93.9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均达93.41%,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89.15%,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60.89%、73.25%。

  此前,经省审核确认,清远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金额为5268.95万元。2013年,清远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清远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努力化解基层债务,减轻医疗机构负担。

  清远市副市长陈建华透露,清远积极化解基层历史债务,截至2015年9月底,清远已化解债务金额合计5149.53万元,其余119.42万元债务可望于年底全部化解。

  ■追踪

  如何破解基层医院“药荒”?清远市医改办回应:

  鼓励县镇村一体化配送药物

  8日,《南方日报·清远观察》头版报道指出,清远“三连一阳”地区不少基层医院使用的药物都是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物,可是由于中标价格较低,药企利润微薄,甚至亏本,企业不愿意生产,医药公司不愿意配送,导致基本药物短缺。记者9日获悉,清远市医改办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县镇村一体化配送,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

  记者获悉,清远一直致力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所有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均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对于基层医院出现的“药荒”问题,清远一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县镇村一体化配送,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

  据了解,为充分整合资源,清远市制定印发《清远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两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清远市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切实提高基层药品配送能力。同时,制定《关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成立清新县基本药物制度培训领导小组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指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县镇村一体化配送,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

  数读医改

  截至今年10月底,清远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545个,医疗机构病床14368张,每千人口床位数3.78张;执业(助理)医师6993人,注册护士7145人;每千常驻人口拥有医师1.84人、注册护士1.88人。

  与2010年末相比,医疗机构病床增加4315张,执业(助理)医师增加2887人、注册护士增加2575人;每千常驻人口拥有床位增加1.11张、医师增加0.77人、注册护士增加0.69人,增幅分别达41.57%、71.96%、57.98%。婴儿死亡率2.11‰,孕产妇死亡率3.42/10万人,达到“十二五”规划指标要求。

  医保方面,截至今年9月,清远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407.2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53.58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353.7万人。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5%以上,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

  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从60元/人/年提至120元/人/年,城乡居民医保在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为90%、75%、6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2014年的18万元提高到20万元,加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目前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为50万元。(刘秋宜 曾亮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