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穗清、梅州穗梅投资基金框架协议在广州签订

08.06.2015  13:53

合作设立投资基金

提升对口帮扶水平

陈建华郭锋李远青致辞并见证签约

6月7日中午,清远穗清、梅州穗梅投资基金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广州举行。广州市市长陈建华、清远市代市长郭锋、梅州市副市长李远青分别致辞并见证签约。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分别与清远市副市长刘柏洪、梅州市政府党组成员李钢签署框架协议。

陈建华在致辞中表示,为更好完成省委、省政府交付的对口帮扶任务,提升帮扶水平,广州创新提出“金融帮扶”理念,设立清远穗清、梅州穗梅投资基金,并得到两市的积极响应和支持。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清远穗清、梅州穗梅投资基金顺利落地、正式投资运营。广州将积极把好项目关,落实投资承诺。希望以签署框架协议为新契机、新起点,三市共同努力,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战略意图,促进广清一体化、广梅合作发展再上新水平。

郭锋、李远青分别致辞,他们表示,框架协议的签署,充分体现了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必将对对口帮扶发挥重大、积极作用。清远、梅州将本着严格、认真、负责的态度,管好、用好、用活基金,发挥杠杆作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框架协议,清远穗清、梅州穗梅投资基金规模各20亿元,存续期至2020年,与广州对口帮扶工作时间一致。基金每年产生的利息成本由广州市财政承担,投资收益全部留在清远、梅州当地。基金重点投资当地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优势主导产业等领域。

清远市副市长、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总指挥李新全,梅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广州对口帮扶梅州指挥部副总指挥吴尚伟,以及广州、清远、梅州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编辑:曾蔚;审发:袁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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