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首部法《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征集意见和建议
4月15日上午,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梁建文带队到清城区开展立法调研,围绕清远首部法《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该如何制定,清城区相关部门提出不少建议。
梁建文一行先是实地走访了位于清城区龙塘镇的银盏水库,随后在龙塘镇政府召开座谈会。
梁建文介绍,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清远已确定将《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作为首部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他表示,接下来,要以上位法为指导,就上位法不够实、不够细方面,着力拾遗补缺;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针对性,围绕清远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选择、水源污染源控制、农村分散性水源保护、水源近期保护与远期规划、经济发展与水源保护的取舍等问题开展调研,征集意见和建议;以务实为抓手,突出操作性,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立法,城镇饮用水源水质是重点,农村是难点,备用水源地是要点,水源水质监测管理是关键着力点,同时还要考虑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以民智为依托,注重集思广益,广泛听取意见,将人民群众的智慧凝聚成为准则。
事实上,为广泛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多个调研组,分别由梁建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文钊、龙伙灵、郑远平、伍文超带队,到清远各县(市、区)、乡镇开展调研,对当地已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农村分散型饮用水源地进行走访,了解北江各大支流防污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清远第一部实体性法规的落地做好充分准备。
■会场焦点
供水水库未划入水源保护区范围 扩建迟迟未获批
“水厂2012年就做扩建征地和土地平整工作,但规划报建手续一直未能获批。”15日的座谈会上,清远市龙泉供水有限公司负责人反映称,该公司1992年动工建设银盏水厂,2004年又进行了二期扩建,主要负责龙塘镇区域内居民及企业生活、工业用水。目前,水厂日供水能力为5万立方米*日,去年日平均供水量已达到5.5万立方米*日,高峰期时已达到6万立方米*日,已超出水厂的最大供水能力,水厂已超负荷运行。而今年预计用水量将进一步扩大,为此,水厂早在2012年就计划进行第三期扩建,但至今未能获批。
“银盏水库水质优良,库源充沛,建议将银盏水库纳入水源保护区,更好将银盏水库水资源进行保护,让银盏水厂继续为龙塘地区供应安全优质的自来水。”龙泉公司负责人提出建议。
而清城区副区长袁志武提到,去年清远划定水源保护区时,并未将具有供水任务的迎咀水库和银盏水库划入保护区范围。这两大水库位于清远长隆项目范围之内或附近。
对此,清城区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建议,目前清远市区水源比较单一,仅在北江上取水,不利于饮水安全,建议保留并扩大龙泉公司银盏水厂的供水规模,改变目前市区供水水源单一的现状。
此外,清城区农办、环保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亦针对清远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立法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