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学生公寓非学生用房的通知

01.06.2019  00:41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实施方案(2019-2021)》提出要扩大高校招生规模,学校按照要求计划增加招生数量。根据学校有关工作部署,为更好地保障新生入学,解决学生住宿问题,定于近期开展学生公寓非学生用房的清退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对象

学生公寓内的各类办公用房、辅导员用房、公寓员工用房、各部门用房、外来科研人员借宿用房等。

二、清退时间

1.请涉及到的人员,于2019年6月30日前到所属公寓片区办公室办理清退手续;

2.办理清退手续后,请一周内务必清理完个人物品,否则视为废品进行清理;请自行打扫房间,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损坏公物;逾期不退出的,房间将停水停电。

三、相关说明

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学生公寓非学生宿舍用房的清退工作。请涉及清退的人员克服困难,从学校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会将需清退的相关名单报送给各有关单位。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卡亚电话:85280021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  5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