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银行因反洗钱监管问题被美方罚款3亿美元

20.08.2014  06:11

  中新社纽约8月19日电 (记者 李洋)渣打银行当地时间19日在纽约与美国当局就有关渣打反洗钱监管问题达成和解,渣打银行被美国纽约州金融监管机构罚款3亿美元。

  美国纽约州金融局19日发布声明说,渣打银行除缴纳罚款,还要进行相应的业务调整,包括渣打纽约分行“在交易监察系统完全修正前,暂时终止为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香港)的部分小型企业客户提供美元结算业务”。

  此案也被视为是渣打银行2012年与美方就有关渣打“洗黑钱”指控达成和解的后续。纽约州金融局当时宣称,渣打集团全资渣打银行涉嫌从事与伊朗机构进行洗黑钱活动长达10年,违反美国反洗黑钱条例,渣打银行为此同意缴纳3.4亿美元与美方和解,并承诺加强监管。

  纽约州金融局19日的声明则说,按照2012年与该局达成的和解协议,渣打银行在纠正有关反洗钱问题上仍不成功。渣打的有关业务据称仍存在大量其原有的反洗钱系统未能识别的潜在高风险交易。

  纽约州金融局负责人劳斯基声称,如果一家银行违背自己曾经做过的承诺,将会面临后果。他同时强调反洗钱监管方面的重要性,指出这对打击恐怖主义等行为非常重要。

  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最近正加紧查处金融机构特别是外国银行在反洗钱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违反美国法律的问题。法国巴黎银行日前接受美国对其处罚,罚金总额高近90亿美元,创下美国对外国银行处罚金额的纪录。

  香港金融监管局在美方声明出炉后,迅速就此案表态。香港金管局表示,已经敦促“渣打香港积极配合渣打纽约分行,向其提供相关协助”;同时要求渣打香港“妥善处理受影响客户,并尽量减低对他们日常运作造成的干扰”。

  香港金管局还表示,一直在密切监察渣打香港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管控措施,称虽然发现一些有待改善之处,但“并不构成重大监管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