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才“双创”项目可享10万元奖励

20.07.2019  11:51

记者昨日从松山湖获悉,松山湖管委会近日正式印发《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共包括六大计划,涵盖三十五项细则,从港澳人才引进等六方面全方位扶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其中,自在松山湖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每个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鼓励港澳人才精英到松山湖创新创业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服务,鼓励港澳人才精英来松山湖创新创业。松山湖设立东莞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并设立松山湖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目前该基地已吸引了近40家港澳青年创业项目落地。今年1月1日起,进入基地工作(包括实习)的港澳人才,以及在园区注册成立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均适用于该《办法》。

根据《办法》,松山湖将对新引进的港澳人才发放就业补贴。首次来基地就业,工作满一年,符合以下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享受园区新引进人才就业补贴,港澳副学士(包括香港专上教育与澳门高等专科院校)及高中毕业生,按1万元(人民币,以下同)标准一次性发放;本科(包括港澳学士课程)毕业生按1.5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硕士学位获得者、博士学位获得者,以及园区重点扶持企业招引的港澳籍副总(含)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在研发部门排名前3位的核心技术研发人员按3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申报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就业补贴的,企业和个人只能申报一次。

对于在园区工作满1年,并在东莞市申领港澳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为东莞市的港澳籍博士人才、园区重点扶持企业港澳籍副总(含)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在研发部门排名前3位的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的安家补贴。

到松山湖实习的港澳籍实习生同样提供补贴,可按实际实习时间领取相应的实习补贴。其中,给予港澳副学士(包括香港专上教育与澳门高等专科院校)及高中学习的实习生100元/日·人实习补贴;给予本科生(包括学士课程学生)200元/日·人的实习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0元/日·人的实习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00元/日·人的实习补贴。

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享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根据《办法》显示,自在松山湖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每个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纳入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资助计划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或在上述机构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励的项目,或由经园区主管部门认定的粤港澳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成员推荐的优质项目,可享受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落户后3年内,若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完成入园协议承诺指标的,将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不同等级的一次性发展成效奖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自在园区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内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高成长性奖励。

在试生产方面,《办法》鼓励港澳人才与东莞企业进行合作。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由东莞企业提供柔性小批量生产、打样服务的,按实际支付费用的20%,给予每家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的试生产补贴。

对于平台合作服务机构,基地入驻企业在一定年限内达到不同标准的,将给予平台服务机构每家企业2万-50万元不等的奖励。如入驻企业6年内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当年平台服务机构每家企业50万元的服务成效奖励。每家平台服务机构累计奖励金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记者 张华桥 见习记者 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