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学生税收辩论赛四强产生!

28.11.2015  13:53

税语青春,同心圆梦”,11月27日,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八所来自粤港澳地区的知名高校汇聚羊城,宏辞论道,以辩会友,拉开了粤港大学生税收辩论赛的帷幕。8支队伍在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礼堂展开八进四的对决,中山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4所高校代表队挺进半决赛。4所高校的青年辩手们将在11月28日争夺两张决赛入场门票。

正方辩题:提高烟草税收对抑制吸烟有明显作用

反方辩题:提高烟草税收对抑制吸烟没有明显作用

目前全球共有约10亿吸烟者。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测算,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每年上百万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由于烟草行业的特殊性,为了限制和减少烟草及其制品的生产与消费,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世界各国普遍对烟草及其制品,征收体现“寓禁于征”的“烟草消费税”或类似性质的烟草特别税,实现调控意图。

吸烟有害健康,可它却是广泛存在的。吸烟不仅是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甚至代表了某种生活态度,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烟草消费税作为一种经济调节手段,杠杆作用是其固有功能。但是,这个杠杆对于吸烟这样一种特殊消费行为是否有效?一味地提高它,其作用是否会变小?有没有极限?提高烟草税收对抑制吸烟是否有明显作用?

【赛事对阵】

【现场直击】

华南理工大学 VS 澳门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一辩在开篇陈词中从税收在调减青少年、低收入群体的购买量、控制总体烟草消费和税收带来的财政收入在医疗、教育等方面所能够起到的抑制吸烟作用,阐述了税收对抑制吸烟的明显作用;而反方则从对烟草的刚性需求和提高烟草税带来的走私行为进行反驳。攻辩盘问环节,反方三辩成功地把双方的交锋点由税收杠杆作用,“骗入”了“走私”与抑制吸烟的影响,在接下来的自由辩论和总结陈词中,正方一直被反方牵引着围绕这个点防守,最终惜败。

胜方:反方 澳门大学队

最佳辩手:正方一辩 华南理工大学 余楠

香港中文大学 VS 暨南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准备得十分充分,从理论的双因模型、税收变量等因素论证提高税收对抑制吸烟的明显作用,并列举了大量详实的事例和数据来支持观点;而反方也从戒烟的动因、香烟作为特殊产品的属性和烟草供应的多样性来立论,并对正方的双因模型作了理论与现实层面的反驳。攻辩中,反方以大量的数据举证说明以税收控烟效果时好时坏,而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教育、文化等其它因素。而正方则针锋相对,针对。自由辩论中,双方攻防节奏转化很快,香港中文大学攻势凌厉、步步为营,暨南大学稳扎稳打、风格儒雅,而总结陈词中,反方四辩和正方四辩鲜明的个人风格都给在场的观众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最终正方香港中文大学队险胜暨南大学。

胜方:正方 香港中文大学

最佳辩手:正方二辩 香港中文大学 康璟雯

华南师范大学 VS 中山大学

正方一辩以税收的杠杆作用破题,而反方则从吸烟人群分析,指出烟民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的单一性使其对价格并不敏感。攻辩环节中,双方都用大量的国内外数据和事例来进攻,使得在自由辩论环节中,围绕“烟草专营制度下中国提高税收对抑制吸烟有无明显作用”展开了激烈争夺。

胜方:反方 中山大学最佳辩手:正方三辩 华南师范大学 覃嘉敏

香港浸会大学 VS 澳门科技大学

正方一辩列出了价格对需求的影响模型,指出了提高香烟税对青少年和低收入群体的作用;而反方则从税收的边际递减效应和香烟文化的内因阐述了税收为何无明显作用,“在烟民还没有形成对香烟的理性认识时,谈论税收对抑制吸烟的明显作用,就是无源之水,是不可能的。”反方二辩陈述道。攻辩环节中,正方三辩给步步为营,请君入瓮,给正方下了个套,而反方则沉着应对,防守有序。自由辩论中双方逻辑清晰、攻防互换,紧紧围绕“明显作用”针锋相对、妙语如珠。总结陈词中反方继续把内因升华,提升了教育与文化对吸烟的意义;而正方用“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香烟税有效标准是70%,而中国只有40%”来进行呼吁。

胜方:澳门科技大学

最佳辩手:反方一辩 澳门科技大学 程珉奕


来源:省局纳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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