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县一干部用餐违规饮酒致死 多人被追责

16.02.2015  00:51

  新华网武汉2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一干部中餐违规饮酒死亡,相关人员被严肃追责。

  据介绍,2014年12月19日中午(周五),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勇,工作人员刘建新、朱必吨因公在通山县黄沙镇用餐, 黄沙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高天赋,职工万维权、吴希近、方剑、赵地虎等人参加。期间,刘建新、朱必吨、高天赋、万维权、吴希近、方剑、赵地虎等人中 餐违规饮酒,张勇未予以制止。事后,刘建新因急性酒精中毒意外死亡。

  今年2月,通山县纪委研究并报通山县委常委会同意,给予通山县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游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高天赋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免去高天赋黄沙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职务;给予朱必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赵地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给予吴希近、万维权、方剑行政记过处分。

  (原标题:湖北省通山县一干部中餐违规饮酒死亡多人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