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规范公务支出制度 7月1日起执行新规

27.06.2014  00:00

  中新网长沙6月26日电(戴昊)26日,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管理费及培训费等新公务支出标准。此标准对公务员在差旅等过程中产生的支出做出了项目细分与费用限定。此标准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就已经实行了财政部发布的新差旅费管理办法。新办法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适应了形势发展、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近日,已陆续有有北京、广东等多个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本地的管理规定。

  根据湖南差旅费新规,只有省部级官员在乘坐航班时才能选择头等舱,而厅局级及以下的人员,则只能选择经济舱。另外,在选择火车出行时,厅局级(不含)以下人员只能选择硬席(硬座或硬卧),在选择高铁时,厅局级(不含)以下人员只能够选择二等座。

  在伙食补助费上,新办法规定如到省外出差,执行标准与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标准一致,而省内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在住宿费的管理办法上,湖南规定省部级人员限额标准为800元,厅局级人员450元,其余人员330元。按新规定,厅局级以下人员在标准限额内,可自由选择住单间或标准间,不再限定房型。

  据记者了解,湖南省的这份新公务支出标准,在开支范围、支出标准等问题上与财政部此前颁布的中央国家机关保持一致,有些地方略有下降。

  另外,湖南还发布了省直机关会议、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在省直会议费用方面,将会议以性质、级别、重要性的不同等归为三类,一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为540元/人·天,二类会议为460元/人·天,三类会以为400元/人·天。而培训费管理办法则填补了此前湖南培训费管理的空白,按照新规,培训费将施行综合定额标准,省内培训综合每人每天400元,省外培训每人每天450元。

  据了解,目前湖南省制定的公务支出制度大多是2007年以前制定的,存在与市场、实际脱节的情况。

  “例如说,按照现行的差旅费办法规定,住宿费标准是厅局级每人每天300元,处级省外260元、省内200元,其他人员省外150元、省内100元,与目前的市场价格相比明显偏低,存在难以执行的情况。”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石建辉表示说。

  因此,此次制定的标准适当提高了差旅费中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开支标准,并将会议费用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10%。“在具体开支标准的拟定上,我们实事求是,不仅参照了中央国家机关已经出台的管理办法,而且考虑了湖南实际的情况。”石建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