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山副县级干部汪灿涉强奸女团委书记被刑拘(图)
据中新网报道5日晚,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被实名举报,称其趁该县团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后者发生性关系。衡阳市纪委6日下午对外透露,因汪灿涉嫌严重违纪,已对其立案调查。
2月5日,百度“衡阳吧”出现一条以受害者丈夫名义发出的举报网帖。发帖举报者署名“陈某某”,称自己“现年32岁,系衡山县公安局民警”。
网帖称,2月4日晚,因受邀参加一前同事组织的饭局,举报者陈某某的妻子李某搭乘副县长汪灿的公车(牌号为湘DF2368,系衡山县黄花新区建设指挥部所有)去某农家乐吃饭;席间,汪灿等人劝李某喝下大量米酒;席毕,李某醉得不省人事,汪将李某送至举报人住宅楼下后,支走司机,并在车后排脱去李某的裤子,“趁其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发后,当地宣传部门在电话中告诉中新网记者,该县纪委、公安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公布。而据衡阳市纪委最新通报,汪灿今年47岁,衡山县人,2011年5月至今任衡山县副县级干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目前,衡阳市纪委已对汪灿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汪涉嫌违法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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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5年2月5日晚,一则举报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的帖子在百度贴吧等处引发关注。发帖人陈某称,汪灿趁该县团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后者发生性关系,并呼吁当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发帖人自称李某的丈夫。衡山县委宣传部负责人今日回应南都记者,已安排该县纪委及公安部门调查核实。
记者注意到,该帖发布后,“衡山发布”曾在贴吧、微博等处跟帖回应,“此事发生后,衡山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县纪委、公安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公布”。今日上午,衡山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证实跟帖为宣传部门所发,但事情尚在调查核实之中。衡山县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证实,事发后当地警方已介入。资料显示,汪灿1968年出生,但非该县副县长。当地有政府工作人员证实,汪灿是副县级干部。照片中,该男子被人揪住上衣,嘴角带血。
陈某称,2015年2月4日,李某与汪灿应曾在沙泉乡工作的王某之邀,与曾经在沙泉乡工作过的同事们吃饭。当晚,在自己家楼下,发现汪灿在自己的车上,趁李婷“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帖子中还公开了一部小车及一名男子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