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一校车翻入水库8名幼儿遇难 出事时车辆超载

12.07.2014  15:50

同时遇难的还有司机和两名随车教师,出事时车辆超载

10日下午5时左右,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侨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的一辆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经过与长沙市交界处的长沙岳麓区含浦街道干子村时翻入水塘。11日凌晨3时许,涉事校车被打捞上岸,确认造成11人遇难,其中幼儿8名。

经当地政府部门核实与记者现场调查,由于事发地点很偏僻且人烟稀少,在幼儿园校车翻入水塘后,外界并不知情。直到当天下午6时许,学生家长反映没有按时接到小孩后,才开始排查到校车可能翻入水塘。

据湖南省委宣传部通报,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市有关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救援。长沙市、湘潭市联合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救援,当时初步统计有11人失踪。11日凌晨3时左右,事故校车被打捞上岸,当场找到9具尸体,其中司机1名,幼儿8名。凌晨4时许,另外两名随车教师的尸体也被找到。

事故校车为核载7人的面包车,而事故发生时校车却搭载了11人。多位遇难者家属和村民反映,涉事幼儿园的校车平时就经常超载运行。目前,事故勘察、善后处置工作仍在进行。

校车合法却超载 司机上岗仅几天

湘潭校车事故发生后, 公众追问:事故校车是否合法? 司机是否有资质? 幼儿园管理是否到位?

校车存在超载行为

11日下午,湖南省政府召开湘潭校车“7·10”事故新闻发布会,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介绍,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事故发生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该校车存在超载行为;二是事故车未按审定的通行路线行驶,事发路段不在该校车经审定的通行线路内。

据介绍,事故车为一台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的五菱牌改装校车。该校车头次核发为2013年9月10日,第二次核发于2014年4月11日,两次经过车管所的车辆检测线,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并经过外观检查,后被湘潭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并颁发校车使用许可决定书,证号为A201300032(A)。2013年7月10日,被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改装,并下发校车整改专用合格证。

事发前,事故车在前一个站点卸载了4名幼儿,事发时车上仍载客11人,实际共载客15人,超载近一倍。

司机缺乏驾驶培训

湘潭市有关部门透露,事故校车驾驶人叫郑友华,家住湘潭县云湖桥镇史家坳村荷叶组,1992年8月14日获得农机车C3车型,2009年6月份由C3车型增驾C1,11月17日取得准驾车型C1驾驶证,2013年8月18日获得校车驾驶资格,审核单位为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1日上午,湖南省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紧急视频会议介绍,经初步调查,事发校车的司机上岗仅几天时间,对校车行驶线路不熟悉,缺乏必要的校车驾驶培训。

另据了解,乐乐旺幼儿园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侨村。2010年开办,在湘潭县教育局办证。2011年1月响塘乡划归雨湖区,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区教育局换证。

公安部交管局:将严打暑运校车违法行为

7月10日,湖南湘潭一幼儿园超员校车在长沙市境内坠入水塘,造成包括8名幼儿在内的11人死亡。为此,公安部交管局11日发布中小学生暑期交通安全警示,要求各地严打暑运校车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强调,暑运高峰来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进城与父母团聚,超员违法问题多发,事故风险增大。在前期部署加强暑期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地交警系统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行经路段的隐患,加强路面纠违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厉打击危害校车安全行驶和少年儿童安全出行的违法行为。

交管局提示,微型面包车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狭窄、坡陡、弯急,极易失控发生事故,切忌超速行驶、超员载客、人货混装;暑假学生出游,请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车辆,切勿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拒绝乘坐没有资质的旅游包车;不让孩子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车辆以及其他安全隐患车辆,农村地区的家长不要让孩子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发现“黑校车”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据悉,交管部门下一步将会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该起重大事故案例及其他中小学生暑期安全警示信息推送给每一位校长、园长,每一位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以及每一位车辆所在单位的法人代表、安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