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出台强台风“彩虹”全倒户重建方案 本月底前动工 明年春节前完成

20.10.2015  19:30

  今年湛江市遭受第22号强台风“彩虹”正面袭击,造成严重损失,为加快推进因灾“全倒户”重建家园工作,10月14日湛江市正式出台《关于湛江市台风“彩虹”全倒户重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全市在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彩虹”因灾全倒户的核实确认工作,10底前全倒户全部动工,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重建工作,1月21日开始验收。2016年春节前,确保完成全市因强台风“彩虹”袭击造成的“全倒户”的重建任务。

  《方案》明确,全倒户补助标准为:属于补助对象的五保户、孤儿户按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其他“全倒户”按4万元/户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其中县(市、区)解决资金5000元/户。资金按分类分批方式发放,其中五保户、孤儿户的补助资金统一划拨到镇(街)统筹安排,其他全倒户按重建进度逐步发放资金,动工时发放40%,工程中期发放30%,余下30%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发放。

  为保证全倒户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湛江市成立以何鑫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文光和市民政局局长钟其为副组长,有关成员单位为组员的台风“彩虹”全倒户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县(市、区)、镇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核查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对因灾“全倒户”和严重损坏户进行100%核查和甄别,建立和完善因灾全倒户和严重损坏住房户台帐和档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