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召开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接收工作会议
省司法厅根据2016年省十件民生实事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计划的相关工作部署,经过公开选拔的方式选定了12名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派驻到湛江市各县(市、区)司法局,为做好志愿者的接收安排工作,湛江市司法局于2016年12月15日上午召开了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接收工作会议,湛江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军主持会议,湛江市团委副书记王敦滟、湛江市法律援助处、各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团委领导、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等40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来自广州的李子丹律师作为志愿者代表做了发言,她说作为一名深入基层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者要崇尚奉献、友爱、团结、互助的志愿者情怀,要努力克服艰苦的生活环境,扎根基层,充分利用法律专业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做一个有爱、有情、有作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
湛江市法律援助处主任陈赤洲对湛江市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的实施做了简要的介绍并对志愿者的服务做了具体的分派,12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与派驻地司法局、团委领导进了了交接仪式。
团市委副书记王敦滟发表了讲话,对派驻湛江市的12名青年志愿者给与了很高的评价和肯定,对志愿者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乐于奉献,二是要勤于实干,三是要善于学习。提出志愿者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期间也要积极参与到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维权及预防未成年犯罪作出积极贡献。同时也要求各级团委要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最后,湛江市司法局李军副局长发表了讲话,他说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是省十件民生实事中“支持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及公职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的重要工作内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司法局要落实志愿者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等后勤保障,做好志愿者的工作安排。各志愿者要发扬“奉献、友爱、互助、服务”的志愿者精神,积极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中锻炼自我,提升自我。
会后,12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正式派驻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来源:湛江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