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税务局来我校指导工作

28.12.2018  06:40

12月25日上午,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薛勇一行4人,来我校进行业务指导,对广大教职工关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开展座谈。财务处负责人陈成、人事处副处长刘利群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薛勇逐项介绍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从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改革红利,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湛江市国税局一方面加强政策解读,另一方面将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力求具体操作简单易行,为纳税人缴税提供便利。

专项附加扣除以纳税人诚信申报推定为前提,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新征管模式。学校每个教职工作为个税申报者对自己提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薛勇强调,大数据时代,个税申报的不诚信行为,将进入个人诚信系统,影响到自己日常生活。

财务处负责人陈成对税务局来我校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并感谢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长期以来对我校税务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湛江市税务局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工作,学校财务将配合做好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把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红利”精准送到每一位教职工手里。

 




(新闻主编:金国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