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湛江市霞山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13.07.2017 22:22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7〕11号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
由湛江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霞山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霞山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湛江市霞山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区域教育现代化规划,加大投入,整合区域教育资源,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推进力度,不断完善现代化教育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区域教育整体特色。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7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湛江市人民政府、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3.07.2017 22:2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清远市清城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7〕14号
清远市清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韶关市武江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7〕13号
韶关市武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梅州市梅江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7〕10号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