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起湛江户政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

31.03.2016  10:34

为落实广东省公安厅党委第二批广东公安改革惠民举措、3月底前全省要启动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的要求,湛江市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

一是市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自2016年3月30日起,全市户籍派出所全面启动市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对于户籍在湛江市、已办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可在本市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办证中心)申换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是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自2016年3月30日起,部分指定的户籍派出所(办证中心)启动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对于户籍在广东省(不在湛江市)、已办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可在指定的户籍派出所(办证中心)申换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指定范围如下:(一)赤坎分局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东海办证中心;(二)霞山、坡头、麻章、南三分局及开发区分局建成区所辖的户籍派出所;(三)遂溪县遂城、城东派出所;(四)徐闻县徐城、城东派出所;(五)廉江市廉城、城北、城西派出所;(六)雷州市城内、西湖、新城派出所;(七)吴川市梅菉、解放、海滨派出所。

对于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湛江市公安局户政科将根据实际推进情况,于6月底前在全市户籍派出所适时推开。

(湛公宣 编辑:牧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