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首个法治指数发布 广州多项指标居前列

23.04.2017  08:12

22日,广东省法学会重点法治基地“华南理工大学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发布国内首个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法治指标体系和法治评价结果,广州在司法公正、科学立法、廉洁政府等多项评价指标上位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第一位。

粤港澳大湾区是由广州、深圳、佛山、肇庆、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9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形成的城市群,是继美国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日本东京湾区之后的世界第四大湾区。

首个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法治指标体系共包含4个一级指标(立法质量、法治政府、司法公正和法治文化)、20个二级指标和100个三级指标。最终评价结果显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法治指数平均为72.38分。从总分(百分制)排名来看,香港以89.13分占据榜首,第二名澳门85.41分,第三名深圳76.75分,第四名广州75.95分,第五名珠海70.63分,第六名佛山70.29分,第七名中山67.34分,第八名东莞67.15分,第九名惠州65.07分,第十名江门64.98分,第十一名肇庆63.53分。

根据评价结果,广州在一级评价指标“司法公正”上总体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第一位;在二级评价指标“科学立法”“廉洁政府”“行政决策和应急法制”“程序公正二(即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诉讼期限严格、审判程序标准)”“实体公正一(即裁判结果公正、裁判文书说理、司法错判、司法终审、司法抗诉)”“实体公正二(即裁判执行实现、执行异议、执行错误、司法赔偿、司法救济衔接)”“法律教育和律师人才”上,广州位居内地9市第一位。

(编辑:张伟雄;审发:梁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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