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理 惩防并举

18.11.2014  13:36

  梅州市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办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专项工作的预防力度,从源头上促进综合治理。

  一是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在办案过程中,梅州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加强预防介入,及时发现案件特点以及相关单位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派员跟踪整改落实。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民政系统预防。梅州市检察院与梅州市民政局成立了“梅州市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民政系统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和监督制约,促进行业系统治理。三是深化“五进”宣传活动。发挥法制宣讲团、派驻检察室和预防工作站、警示教育基地等平台载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专项工作震慑力,积极推动完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四是加强新选任村官预防教育。在“两委”换届工作完成后,对新当选村官进行了一系列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并促成新当选干部签订《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承诺书》,提升村官廉洁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