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申请国家赔偿 海南高院愿赔320万

20.04.2016  09:35

  信息时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4月18日,海南省高院再次就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进行协商。对于海南高院提出的赔偿320万,陈满并未接受。

  据了解,对于陈满的国家赔偿请求,法院只接受了185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赔偿只愿意按照185万的45%,案件申诉费用只愿意给50万元,后续医疗费用只愿意支付7000元。而对于370多万的误工费,法院没有采纳。

  陈满表示,在协商过程中,自己也做出了让步,由原来的966万余元,降到了900万,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陈满申请的国家赔偿金额为966万余元,由五方面构成。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申请人误工费 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23年申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同时,要求海南高院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1992年12月,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四川籍青年陈满被锁定为凶手,被判处死缓。今年2月1日,浙江省高院依法对本案再审,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