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强奸女乘客获刑4年 审核不严滴滴应担责
25岁的滴滴司机郑某于7月4日凌晨接了一张“顺风车”订单。在将单身女乘客王女士送到目的地附近后,郑某欲与王女士发生性关系。在遭到王女士拒绝后,郑某采用打脸、掐脖子等暴力手段,将王女士强奸。昨天上午,海淀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4年。
□庭审
曾因嫖娼被拘留
昨天上午,25岁的郑某被法警带上法庭,他个子不高、身材较瘦。郑某是高中文化程度,4年前曾因嫖娼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行政拘留14日。2014年4月,他又被西城分局决定收容教育6个月,2014年10月,刚刚被解除收容教育。身为90后的郑某,有一个年幼的儿子,其平时的工作是帮父亲打理生意。
据法院认定,2015年7月4日凌晨3时许,郑某将20岁的女乘客王女士拉到海淀区双泉堡小月河西路路边,并在其驾驶的尾号为8的黑色丰田小轿车内,采取掐脖子、扇耳光等暴力手段,违背王女士的意愿,强行与王女士发生性关系。
王女士下车后立即报警。海淀警方经查询王女士手机所留司机的滴滴专车账户信息发现,郑某注册的滴滴专车司机账户的名称是假的,当天凌晨开的车也不是注册的那辆车。随后,民警经工作确定了嫌疑车辆的真实信息,锁定嫌疑人郑某,并于当日下午5点,在郑某暂住地将其抓获。经司法鉴定,王女士右颈部伤情为轻微伤。
临时起意施暴行
据郑某供述,2015年7月,他从网上搜索出一辆尾号为9的白色别克车信息。随后,他利用白色别克车的车辆信息、自己本人的驾驶证信息及手机号,注册成为一名滴滴专车司机,并开始接单。
郑某供述称,事发当天零时许,他开着自家的黑色丰田小轿车,送发烧的儿子去北京儿童医院看病。在奶奶带着孙子看病时,郑某便坐在车内等候。此时,他开始拿手机刷滴滴软件,并接到了王女士“顺风车”订单。郑某随即开车赶到朝阳区工体附近,接上王女士。7月4日凌晨3时24分,郑某将王女士送至海淀区双泉堡公交车站附近。
郑某供述称,王女士支付了16元车费准备下车时,他突然很冲动地想与对方发生性关系。遭到王女士的拒绝后,郑某锁上了车门,从驾驶座爬到车后座,将正准备打开车门离开的王女士拽住。他用手掐住王女士的脖子并打了王女士一耳光,强行与王女士发生性关系。
未明确是否上诉
据了解,案发后,郑某家属向被害人王女士赔偿了现金7万元,王女士对郑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郑某已构成强奸罪。郑某有前科,且致王女士轻微伤,在量刑上应从重处罚。但是鉴于郑某能如实供述,且已赔偿了王女士7万元,获得了王女士谅解,故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最终以强奸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4年。
宣判后,郑某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法官说法
准备向滴滴发司法建议
庭审结束后,该案的主审法官孙凯飞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孙凯飞称,强奸案案发有多方面原因,但就这起案件来讲,被害人应进一步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孙凯飞提示,首先,女性要尽量避免在深夜独自出行。另外,女性乘客在通过“滴滴”等互联网平台预订车辆时,上车前应仔细核对车辆及司机的相关信息。
针对郑某利用滴滴专车司机的身份接活儿,其注册的却是别人的车辆信息等情况,滴滴平台如何才能有效防控人、车及运营安全等问题,孙凯飞表示,其已在考虑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就人、车及运营安全问题,向滴滴等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滴滴回应
重新梳理平台安全规定
昨天晚上,滴滴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件发生后,滴滴顺风车平台重新梳理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标准,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处置和保障措施,也将推出一系列司机安全体系和乘客安全保护的措施。
该负责人称,目前滴滴是对每位车主上传的身份证、行驶本等信息进行人工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顺风车还必须绑定微信及微信支付才能提现,进一步验证用户信息。对于变更车辆、变更司机进行顺风车接单的情况,乘客可通过车牌、车型信息以及性别头像进行辨别,有权投诉并拒绝搭乘。
已为乘客投保“意外险”
乘客出了意外,滴滴平台如何处理?昨天,滴滴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5年10月底,滴滴向平安 保险 公司为乘客投保了“意外险”,最高可以赔付120万元。该工作人员称,乘客在用车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该类意外情况,可在第一时间反馈给滴滴公司,滴滴公司会尽快给予调查和认定,并启动保险赔付程序。滴滴公司也为司机及其车辆设定了“不可触碰的红线”,“专车司机注册后,我们会对司机及其车辆进行审核,并对司机进行培训。一个底线就是不允许司机和乘客发生冲突,更不允许有辱骂等行为”,该工作人员称。
□律师说法
审核不严滴滴应担责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称,网络约车平台运营模式存在权利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的问题。司机与网络约车平台是什么样的合同关系,目前尚不明朗。就本案而言,郑某自称是通过网络查找车辆信息完成了注册,那么滴滴公司就确实存在审核不严的问题,单从这点来讲,滴滴公司应为其审核不严这一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