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打滴滴快车 80多元车费司机要收203元

25.05.2018  03:48

  “凌晨打滴滴快车,从东莞麻涌镇椰林山庄前往东莞市万达广场东城店,30多公里的车程,白天原本只需要80多元的车费,夜间却要203元。”前日,乘客蒋先生投诉称,他质疑自己乘坐的那辆滴滴快车司机涉嫌乱收费。

  对此,东莞交通运输局昨日下午回应称,蒋先生投诉情况属实,其乘坐的滴滴快车未取得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涉事车辆和驾驶员已被滴滴平台清退。该局已对滴滴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事发:同样多的路程费用却多了一倍多

  市民蒋先生投诉称,5月18日晚上11时23分,他通过滴滴平台呼叫了车牌为闽CE0G35的滴滴快车,从东莞市麻涌镇椰林山庄公交站路东前往东莞市万达广场东城店,全程30多公里,最后他收到的滴滴平台支付短信显示,需要支付的车费为203元,还不含15元优惠券。对此,他提出质疑。因为当天上午,他同样是通过滴滴平台呼叫了一辆滴滴快车,从东莞市万达广场东城店前往东莞市麻涌镇椰林山庄,车辆只花了89.5元。几乎是同样多的路程,同样是通过滴滴平台呼叫滴滴快车服务,只不过乘坐的时间由白天变成了晚上,费用却多了一倍多。

  于是,蒋先生选择了投诉。

   回应:从严处理滴滴平台公司和驾驶员

  昨日下午,东莞交通运输局就此事向广州日报独家回应称,乘客蒋先生的相关投诉情况属实。该局通过东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于5月19日已收到相关投诉。初步调查,车号应为闽CE0G35,该车未取得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滴滴平台公司表示,乘客投诉情况属实,是由于涉事司机未及时结束订单,致使出现高额费用。该公司已与乘客联系决定免除该趟乘车费用,并给予乘客100元的代金券。同时立即清退该车辆和涉事驾驶员。

  东莞交通运输局表示,网约车驾驶员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滴滴平台公司涉嫌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对上述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东莞交通运输局已对滴滴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广报全媒体记者刘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