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张默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半年 罚金5000元

27.01.2015  18:29

  中新网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 于立霄)内地演员、张国立之子张默容留他人吸毒一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定其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张默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人民币。

  检方指控,2014年4月至6月张默在其北京的家中,2次容留吴某某、周某、许某某吸食毒品大麻。同年,7月29日,张默在北京田村某房间内因吸食毒品大麻被警方查获,经现场询问,张默供认了在其住处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

  今天上午10时30分许,张默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他身着暗红色圆领休闲装,面容憔悴、情绪低落、背部微驼。

  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张默当庭表示属实,没有异议。他说:“周和吴都是音乐人,几年前,我是在一场音乐会上认识他们的。我们3人二次吸大麻都是在我家。大麻是他们提供的,一次是吴给的,一次是周提供的。

  公诉机关认为,7月29日张默被查获后,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容留他人吸毒情况下,张默承认所犯罪行,并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事实,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张默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张默有自首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故作罪轻辩护。

  此案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张默本人承认所犯罪行,并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从庭审至宣判仅用30分钟。

  张默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时称,他从被抓至今一直在反省,吸毒行为对他和他的家人造成了伤害。他表示,今后不再犯,要弥补这个错误,希望法官能轻判。

  据悉,此次是张默第二次吸毒被捕。早在2012年,张默就因在北京的家中吸食大麻被警方查获。当时,张默被行政拘留13天。事发后,张国立发表声明称,感到痛心和愧疚,恳求媒体能够宽容对待张默,并向媒体承诺,监督张默远离毒品。

  张默是演员张国立之子,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曾出演电视剧《康熙微服私访记》,电影《让子弹飞》、《一九四二》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