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燕任潮州中院审判员 许纯任枫溪法院审判员

27.06.2017  09:51

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新燕为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许纯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许颀伟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作炎的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编辑: 苏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