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潮州凌晨尾随独行者抢劫 90后小伙被判十年

31.10.2015  11:55
1994年出生的林某,一心想找赚钱的“捷径”,专门盯上夜间单独出行的人实施抢劫,被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1994年出生的林某,一心想找赚钱的“捷径”,专门盯上夜间单独出行的人实施抢劫,最终害人害己。日前,林某因犯抢劫罪被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林某于2014年2月4日凌晨3时,携带刀具,驾驶摩托车尾随被害人陈某至潮州市区某农业银行柜员机厅内,采取持刀威吓的手段,抢走被害人陈某现金一万元。林某作案后,一开始还心存害怕,但几个月过去却能相安无事,于是胆子越来越大,开始疯狂作案,分别于2014年7月14日凌晨4时、7月23日凌晨5时、7月26日凌晨3时,同样以尾随被害人,持刀威吓的方式实施抢劫。在4次抢劫中,共抢劫钱财11900元。归案后,全部赃款物均无法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犯罪分子为提高作案成功率,实施抢劫的时间多在凌晨,地点多选择僻静之处,且对象大多是单身女性。因此,走夜路需提高警惕,如发现陌生人尾随,可与其他路人同行,或进入有保安的单位、小区。同时,夜间行走,切不可显露财物,尽量避免走阴暗的小路或者小巷,以免遇受不必要的麻烦和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