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总组织全国和省劳模交流学习

05.06.2015  18:45

为贯彻落实市委李水华书记在“五一”庆祝大会和接见劳模代表时提出的“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立足新起点,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在岗位上建功立业,再创辉煌”的要求,充分激发劳模卓越的劳动创造活力、创新潜力,6月4日,潮州市总工会组织了潮州市今年评选表彰的全国、省劳模(先进工作者)深入潮州市部分企业一线、重要产业基地参观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潮标带领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2名全国劳模和11名省劳模(先进工作者)一行,紧贴“海丝文化重镇、潮人精神家园”的文化标记,来到市颐陶轩潮州窑博物馆学习潮州市陶瓷史;到千庭茶舍了解潮州茶文化,感受传统产业的推广与创新;深入广东健诚高科玻璃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参观学习潮州市企业转型升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功经验。交流活动中,大家畅所欲言,就生产生活中的经验、体会及今后的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通过劳模之间互相交流学习,进一步激发劳模的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同时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和创造积极性,为潮州市振兴崛起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黄潮标提出,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目的,收获颇丰:一是增进了相互了解,对干事创业、跨越发展充满信心,收获了激情;二是开拓了视野,学习了创造创业和工会工作的先进经验,收获了知识;三是激发了创造活力,收获了拼劲。

黄潮标代表市总工会,对各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提出三点希望。第一,要加强学习,武装自我。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新要求,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我,一方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领导在各级“五一”劳模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强化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另一方面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增强带领职工群众发展致富的本领。第二,要珍惜荣誉,当好楷模。劳动模范是我国工人阶级中一个闪光的群体,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享有崇高声誉,备受人民尊敬。要自觉践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当好职工群众的榜样。第三,要围绕中心,建功立业。围绕“两个全面”、“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一中心三片区”的战略部署,立足岗位,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者、参与者和实践者,激发创业创新热情,为潮州市抢抓机遇再创业、依法履职谋发展发挥劳动模范应有的积极作用。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