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潮州市湘桥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称号的决定

04.02.2016  13:22

粤教督〔2016〕10号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

由潮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湘桥区已达到“广东省教育强区”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湘桥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湘桥区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做好区域教育规划和学校建设,逐步解决中心区学位紧缺的问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强化学校规范化管理和校园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功能场室和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管理,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重视打造学校办学特色,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2月3日